5月27日,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免去胡成韻的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朱新远为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王珏为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决定任命刘斌为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周亚明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马坚泓的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黄伯青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命周宜俊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谈倩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朱新远教授简介
朱新远,男,汉族,中共党员,1972年7月生,浙江永康人,工学博士,教授。现任上海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1990年,朱新远在东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习,获学士学位。1994年在东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习,获硕士学位。1997年起在上海交通大学工作。 [14]1998年在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学习,获博士学位。之后历任上海交通大学分析测试中心副主任,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党委书记、院长,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院长,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2024年7月,朱新远出任上海理工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 2026年5月,任上海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
朱新远主要从事高分子材料和纳米生物医学研究。主持了多项国家和省部级及企业科研项目,部分成果实现了产业化应用。作为参与人曾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和上海市自然科学奖一等奖。荣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上海市曙光学者、上海市科技启明星等荣誉称号。担任多个国内外学术期刊编辑和编委、多个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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