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去吃饭最怕啥?对有食物过敏的人来说,最怕的就是说了好几遍禁忌,店家转头就忘。上海的王女士就遇上了这么一件离谱事,就因为一口加了花生油的生菜,差点把命搭进去。更气人的是,自己合法维权索赔一千,反倒被店家扣了个敲诈的帽子,这不比狗血剧情还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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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是重度花生过敏,沾一点花生相关的食材都可能出人命,所以去成都这家餐厅就餐时,她坐下来第一时间就跟店员反复强调自己的禁忌。再三确认得到店员的肯定答复后,她才放下心来点菜。谁能想到,店员嘴上答应得好好的,后厨还是出了错,给她点的蚝油生菜加了花生油。

王女士刚咬一口就尝出味道不对,赶紧吐出食物反复漱口,就这还是没挡住过敏发作。短短几分钟,她身上长满了红疹,喉咙肿得发紧,不停干呕,连呼吸都变得困难。她赶紧吃下随身携带的过敏药,可这次过敏反应格外猛烈,吃完后症状丝毫没有缓解,状态越来越差。

店家一看情况不对,赶紧打了车把王女士送去医院急救。送到医院时,王女士已经胸闷气短咽部梗阻,呼吸都成了问题,情况十分凶险,直接就被推进了抢救室。最终医生诊断,这就是误食过敏原引发的急性重度过敏,再晚一点后果真不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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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之后,餐费、打车费、医药费一共一千多,都是店家先行垫付的。本来这事就是店家疏忽出错,好好道歉协商就能解决,没想到最后愣是闹成了僵局。王女士身体康复后,查了相关的食品安全法规,按着正规流程向店家提出一千元的赔偿,还走了12315的投诉渠道想妥善解决。

让王女士无比委屈的是,自己差点因为店家的疏忽丢了命,全程依规维权没有漫天要价,换来的却是店家的指责。店家直接说她是故意碰瓷,这一千元赔偿就是敲诈勒索。明明是店家不把顾客性命当回事,最后维权的受害者反倒成了过错方,换谁碰上这事不得心寒。

后来涉事餐厅负责人出面回应,说这次失误不是门店故意的,就是新员工操作不熟练疏忽了,不小心加了花生油,算不上食品安全问题。店家还说,当时医生只是建议门诊观察,是王女士自己坚持要进抢救室。还说之前约好去市场监管部门调解,王女士身在外地去不了才没办成,私下沟通好几次也没谈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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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曝光到网上,议论一直没停,其实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一千块真不是王女士乱要的,是法律明文规定的赔偿。食品安全法里明确说了,商家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除了赔偿医药费交通费这些实际损失,还要付惩罚性赔偿。如果惩罚性赔偿不够一千,就统一按一千赔,这两笔钱根本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

店家把锅全推给新员工,本来就站不住脚。顾客反复强调过敏关乎性命,门店接了顾客的特殊要求,就有义务落实到后厨操作里。新员工出这种低级失误,追根究底就是门店岗前培训不到位,后厨管理松散。自己的管理漏洞,不能让消费者买单,更不能拿来当推卸责任的借口。

至于说王女士坚持进抢救室的争议,其实很好理解。食物过敏最吓人的就是发病快,病情说变就变,风险根本没法预判。当时王女士已经出现呼吸困难咽喉梗阻的重症,为了保命配合抢救,本来就是最稳妥正常的选择,诊疗方案本来就该听医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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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王女士敲诈勒索就更离谱了,人家全程自己查法条,走官方正规渠道投诉,每一步都有理有据合法合规,哪里来的恶意索要?这件事给所有开餐饮的商家提了个醒,顾客的饮食禁忌从来不是可有可无的小事,是必须敬畏的安全底线。一时疏忽,小了闹消费纠纷,大了直接危及顾客性命,谁都负不起这个责。

也给所有过敏体质,还有家里有老人小孩的朋友,提几个出门就餐的实用要点,真得记牢。说过敏的时候别只说一句我过敏,一定要说清楚自己是重度过敏,误食会有生命危险,给店家提个醒,也能让对方更重视。过敏药一定要随身带,吃完东西要是出了红疹喉咙发紧这类不适,立刻停食漱口,第一时间去医院,千万别硬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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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要是遇上店家漠视禁忌,出了问题损伤身体,一定要留好消费记录、就诊凭证和沟通记录,找正规平台合理维权,别默默吃哑巴亏。大家出门吃饭,图的就是个安心舒心,谁都不想平白无故遭这份罪。

参考资料:大河报《女子多次告知花生严重过敏,餐厅仍用花生油致其被抢救,索赔1000元遭商家质疑敲诈勒索》,环球网《女子多次告知花生严重过敏,餐厅仍用花生油致其被抢救,索赔1000元遭商家质疑敲诈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