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接到群众反映,滨州市无棣县多个乡镇集市长期存在售卖烟叶、烟丝、自制卷烟现象,售卖行为较为公开。
记者于5月20日起开始多日暗访调查,实地走访了无棣大集、西小王镇、佘家镇、车王镇、碣石山镇、水湾镇、埕口镇多个乡镇集市。
在无棣县各个大集上很容易找到自制卷烟的摊贩,售卖自制卷烟的摊贩有的是卖枣的,有的是卖蚊子药的,有的是卖香油的,有的是直接公开售卖烟叶、烟丝,甚至在现场用卷烟机进行加工自制卷烟,这些摊位是不可能有审批的烟草专卖许可证。
(车王镇大集,视频记录截图)
(西小王大集,现场摊位的卷烟机)
该类自制卷烟多采用简易纸盒包装,每盒200支,售价仅20元至25元,单支价格远低于正规香烟,凭借低价优势吸引了大量赶集群众购买。
暗访期间,记者未在现场见到相关监管部门巡查,记者成功从多个摊点购买到了自制卷烟。
(记者调查暗访时购买到的自制烟草)
针对上述情况,5月26日下午,记者前往无棣县烟草专卖局。该局王副局长接待了记者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应。
(滨州市无棣县烟草专卖局)
王副局长明确表示了解该情况,知道这个问题在当地很普遍,大多是摊贩从外边买来,到集市售卖。但因局里的人员和车辆不足,目前还没有大规模开展巡查工作,相关记录都在乡镇的服务点上,市局要求在5月29日之前完成相关情况的归档工作。
王副局长说,这类产品是不允许私自销售的,销售行为属于烟草局监管,但烟草局的执法权限不够大,去监管也只是当时有效,等他们离开,商贩还是会继续售卖,个人售卖自制卷烟的行为涉嫌违法,不可能办理相关证件。
“我们在以往排查建档、源头治理的基础上,迅速组织人员现场核查,依法处置违规行为,并开展全覆盖专项整治,杜绝此类问题反弹。”27日下午,王副局长给记者发来多张当天现场查处照片并附带一份《无棣县烟草专卖局关于开展联合整治集贸市场非法销售烟丝烟叶空管烟光支烟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无棣县烟草专卖局决定开展为期5日的联合行动,27日当天共计查获案件3起,在水湾集查获31条空管烟和查获47条空管烟,埕口集查获43条散支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2023修订),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私自制造假香烟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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