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住建、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聚焦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村容村貌等问题,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一、整治时间:贯穿全年,持续推进
本次专项整治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一体部署、一体推进:6月25日前,对辖区内所有村庄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建立问题排查整改台账,并及时动态更新数据;9月底前,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11月底前,完成市级审核销号工作;12月10日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防问题反弹。
二、整治范围:全域整治,聚焦重点
覆盖区域:全市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
重点区域:村庄(含城乡接合部村庄)内外、道路两侧、沟渠坑塘、景区周边、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
三、整治任务:三大任务,全面整治
(一)农村生活垃圾问题排查整治。围绕村庄内外、道路两侧、沟渠坑塘、景区周边、农田林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积存垃圾、垃圾箱(桶)垃圾外溢、简单填埋处理、“垃圾搬家”、收集转运不及时等问题。
(二)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问题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村庄是否存在生活污水乱排乱倒、街道污水横流等问题,村庄内外的水沟、坑塘、河湖等水体是否存在异常现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态是否正常等。
(三)村容村貌问题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村庄内是否存在房前屋后柴草杂物乱堆乱放、农户个人私搭乱建随意侵占公共空间、村内建筑外立面和电线杆上乱贴乱画等问题。
四、排查方式:多措并举,精准高效
(一)实地动态排查。开展覆盖全域的拉网式动态排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村容村貌问题排查全覆盖。
(二)畅通问题渠道。公开举报电话、邮箱,全面梳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信访举报、媒体曝光、网络舆情等各类线索,建立线索台账,逐一进行核查。
(三)科技手段筛查。综合运用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视频监控等智能化手段,对人工排查难度大的区域进行精准筛查,提升排查效率和问题识别精准率。
五、整治措施: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一)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倾倒、违规堆存填埋、清运不及时等问题,加强常态化巡查监管,建立问题台账,发现一处、整治一处、销号一处。及时配套更新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设立禁止倾倒垃圾标识,防止问题反弹。探索创新举措和工作机制,推动生活垃圾治理节本增效。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和运输车辆轨迹监测,严厉打击乱堆乱倒和跨区域非法转移行为。深入开展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整治。
(二)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坚持资源化利用优先,科学确定污水治理模式,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式或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有效管控村庄生活污水排放。加强设施运行管理和日常监管,重点整治设施破损停运、管网配套不到位等问题,推动现有设施稳定运行。积极引导群众采用泼洒庭院、浇灌绿植等多种方式就地消纳生活灰水,有效解决村庄街道污水横流现象。加强常态巡查,巩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成果。
(三)因地制宜开展村容村貌整治提升。清除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引导农户将物品放置院内,院外物品摆放整齐。清理农户私搭乱建的建筑设施,鼓励拆除村庄内的残垣断壁,将清理出来的闲散空地因地制宜建设小菜园、小果园、小游园等。清除乱贴乱画的小广告和破旧标语,规范户外广告设置。采取多种方式,引导党员、群众、志愿者主动参与村庄清洁行动,改变影响村容村貌的不良习惯。
六、组织保障:协同推进,健全机制
市级成立农村人居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由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务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负责对应领域专项整治,各县区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实行清单化管理、台账式推进,一周一调度;健全工作提示机制,对工作推进缓慢、整改不力的县区进行约谈督办,确保整治落地见效。
七、社会参与:全民参与,共建共治共享
专项整治离不开全社会支持和监督。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媒体积极提供农村人居环境问题线索,共同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乡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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