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青海频道

人民网西宁5月28日电 (马可欣)本网从青海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2025年青海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获悉,青海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基础保障支撑,生态环保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修订实施《青海省省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细化52个部门260项职责。修订《青海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试行)》,基本实现常见环境违法行为裁量基准全覆盖。开展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规范督查检查与执法行为。

制定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规范标准管理流程。开展青海湖流域污染源溯源研究,制定出台农村户用型生活污水处理技术与资源化利用指南,形成多项科技成果,为生态治理提供技术支撑。

争取中央生态环境资金16.89亿元、省级资金2.6亿元,实施70余个重点项目,带动生态保护修复系统性提升。印发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治理项目管理工作指南和技术指南,提升项目全过程规范管理水平。

推进环评“打捆”审批、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试点,简化办理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建立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生态环境要素保障机制和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台账,全年办理建设项目环评7090项,其中审批620项,备案6470项。持续推动工业噪声、固废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开展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案卷异地评查、交叉互评,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深化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与相邻省(区)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全年查处违法企业166家,行政处罚125件,罚款1981.82万元,依法实施查封扣押、移送司法等处置举措,办理不予处罚案件29件。

优化“十五五”生态环境监测点位布局,“青海生态之窗”观测点位达116个,天空地一体监测网络持续完善。强化自动监测站运维管理,防范安全风险和人为干扰。开展甘青跨区域环境应急监测联合演练。建成并联网1387套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覆盖331家重点排污单位,数据传输有效率95.19%。开展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抽查帮扶和自动在线监控设施专项执法检查,坚守监测数据真实性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