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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小便宜吃大亏
这句老话

又一次在现实中应验了

近日

一名还在实习期的驾驶人

因为一台在二手平台上

淘来的低价摩托车

付出了惨痛代价

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

刚到手的驾照直接被注销

案例警示

2026年5月22日晚,蓬江交管大队联合巡警部门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交通夜查整治行动,查获一辆套牌摩托车,一名实习期驾驶人因侥幸心理付出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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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车辆号牌、车架号等相关信息,确认该摩托车涉嫌套用他人机动车号牌,驾驶人孙某存在“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现场执勤民警依法对孙某进行普法教育,详细讲解套牌车辆的安全隐患及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该类违法行为对道路交通安全的严重危害,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场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决定。

5月25日,当事人孙某主动到交管中队接受后续处理。据孙某自述,涉案摩托车是其通过网上某二手平台以3000元的低价购入。因远低于市场常规价格,心存侥幸,贪图便宜,未仔细核验车辆行驶证、号牌、车辆来源等正规手续,在未确认车辆合法性的情况下,直接驾驶该车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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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孙某的机动车驾驶证尚处于实习期内。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这意味着孙某不仅需要缴纳高额罚款、被一次性记满12分,其实习期驾驶证还将被直接注销,需要重新报名考取驾照,一时贪小便宜的行为,最终酿成得不偿失的严重后果。

什么是套牌

套牌是指伪造、变造一个牌号和正规车牌一模一样的车牌,并将伪造、变造的车牌使用在另一辆车上。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江门交警提醒

购买二手车时

请务必核验行驶证、号牌、车架号

切勿贪图低价购买来路不明车辆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不贪图小便宜

不驾驶问题车辆

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一审:贤

二审:晶

三审: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