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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使用过期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合肥缔美人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2.3万元,并被没收非法财物。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合市监处罚﹝2026﹞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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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合肥缔美人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使用过期药品医疗器械及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

对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九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

1.没收劣药:批号为24030172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1盒(10支)、批号为23123072的酚磺乙胺注射液1盒(10支)、批号为2308117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1盒(10支);

2.没收过期医疗器械注射泵2台;

3.劣药处货值金额1倍的罚款壹万元(10000元);过期医疗器械处罚款壹万元(10000元);未明码标价罚款叁仟元(3000元);罚款合计贰万叁仟元整(23000元)。

天眼查显示,合肥缔美人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曾用名:合肥伊美辰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8年,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一家以从事卫生为主的企业。

来源:信用安徽、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