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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云南景洪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近日,有媒体报道“景洪市一女子住客栈财物被盗,客栈被网暴诽谤、报案后警方不立案”。

经核实,该盗窃案件已于2026年4月4日侦破,犯罪嫌疑人已被执行逮捕,盗窃行为系犯罪嫌疑人单人实施,无其他同伙;关于客栈方报称被网暴诽谤一事,经查未发现构成刑事公诉案件的犯罪事实,已依法不予立案。根据法律规定,诽谤罪属告诉才处理的刑事自诉案件,依法不属公安机关管辖,客栈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维护合法权益。网络是公共空间,网民应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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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日报-云新闻客户端截图↑

来源:景洪警方、云南日报-云新闻

编辑:杨芮

编审:沙兰梅

终审:周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