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地方都有个说法,男方出多少彩礼,女方陪多少嫁妆,两笔钱合在一块当作新家庭的启动资金。这个概念偷换得实在精妙,仿佛只有女方吃亏,其他人都跟着受益。
实际上,不管彩礼还是嫁妆,在法律上多属于女方个人,怎么突然就变成了小家的启动资金呢?
先说彩礼,法律规定的本意是男方以缔结婚姻为目的,对女方的赠与和馈赠。如果婚没结成,女方肯定要退;如果婚结成了,赠与的目的就达到了。
本质上它就是一个赠与行为,不能送了东西又变更性质,硬把它变成小家庭的共有财产。从法律界定来看,若彩礼是在结婚登记前给予女方个人,通常视为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只有在登记后给予且没有明确约定只赠与女方1人时,才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若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了登记却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男方可请求返还彩礼。
再说嫁妆,那是女方父母给自己女儿贴身傍身的保障,往往被视为婚前财产。怎么在有些人嘴里就变成了小家庭的启动资金呢?
别人父母给女儿的钱,就不要在那打主意了。同样依据法律规则,领证前女方父母给到的嫁妆,一律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但若在领证后陪送,且没有书面明确说明只归女方单独所有,法律上默认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会变成共同财产。所以嫁妆的归属也得看给付时间和明确约定。
老是惦记着女方那点散碎银两,不仅伤了感情,更剥夺了女方的安全感。如果觉得不公平,大可以不出彩礼也不要嫁妆,大家全凭AA制生活。
只要能用这套说法说服女方,那也是本事。不要总打女方的主意,让女方有点安全感才是正经事。大大方方地认可彩礼嫁妆的归属权是女方的,如果觉得吃亏,开始就别承诺,也不用去偷换概念。
当然从现实层面看,确实有部分年轻新人希望彩礼和嫁妆最终服务于两个人的小家庭,作为小两口婚后生活的共同基础和应急储备金。
这种模式能让新家庭启动资金充足,起步更安稳,经济绑定心往一处使。但这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和共识的基础上,绝不能是单方面的概念偷换或道德绑架。
最健康长久的做法是优先服务于新组建的小家庭,前提是彼此坦诚不搞算计。希望更多女生能选到配得上她的人,也愿双方都能在婚前谈清规则,不因钱财互相防备。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