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根据公开信息,江西一女子在路边捡到金手镯后,因发现掉色误以为是假货而将其丢弃。失主通过监控找到该女子,并出示正规金店发票,要求按市场价赔偿1.6万元。法院审理认为,拾得人有妥善保管遗失物的法定义务,不得凭主观臆断随意处置。该女子未履行通知失主或上交有关部门的义务,擅自丢弃手镯导致无法返还,构成重大过失,最终判决其按市场价赔偿失主1.6万元。此案例提醒公众,捡到遗失物应及时联系失主或上交相关部门,避免因主观误判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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