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于海潮天下(Marine Biod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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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潮天下·导读
公开信息显示,2026年“国际鲨鱼大会”(Sharks International 2026)于5月4日至8日在斯里兰卡首都科伦坡成功举办。作为全球规模最大的鲨鱼、鳐鱼和银鲛等软骨鱼类科学保护会议,它每四年举办一次。本次由斯里兰卡蓝色资源信托(Blue Resources Trust)主办,据介绍,是该会议首次落地亚洲,来自全球82个国家的800多名科学家、政策制定者、保护执业者、环境传播者和学生的参会。会议搭建了跨科学+政策的桥梁,举办了多场前沿科学报告与工作坊,重点围绕减少渔业兼捕、加强关键洄游通道及海洋保护区建设、监控国际贸易、促进小规模渔业的人鲨共存等紧迫议题展开深入探讨,将全球海洋治理与保育的视线聚焦于极具生物多样性、却面临严峻捕捞压力的关键海洋区域。为助力全球环境治理、并供我国学者了解最新研究动态信息,分享信息如下,仅供感兴趣的读者们参阅,不代表平台观点。
本文约3200字,阅读约7分钟
文 | 珞珈筱筱
出品 | 海潮天下
据2026年5月Mongabay等媒体发布的报道,在斯里兰卡举行的“2026国际鲨鱼大会”(Sharks International 2026)会议上,鲨鱼与鳐鱼保护被多位海洋科学家和国际海洋治理研究者视为《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简称《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或BBNJ协定)进入实施阶段后的重要案例之一。相关讨论指向一个更大的问题——现有海洋治理体系如何应对跨越国界的大尺度生态过程。
鲨鱼、鳐鱼之所以受到关注,跟它们的迁徙特性密切相关。许多远洋鲨鱼和大型鳐鱼活动范围极广,会在不同国家专属经济区与公海之间频繁移动。蓝鲨、长鳍真鲨、双髻鲨以及部分蝠鲼类群,都属于典型的高度洄游物种。一些卫星追踪研究显示,它们在数月内即可穿越多个国家海域,活动范围覆盖整个洋盆。
▲上图:一些鲨鱼和鳐鱼的标本。©Linda Wong 摄于国家自然博物馆 | 海潮天下(Marine Biodiversity)
但长期以来,海洋治理主要建立在国家管辖边界基础之上。一个国家即使在本国海域建立海洋保护区,也很难覆盖这些动物完整的迁徙路线。它们一旦离开受保护区域,仍可能面临远洋延绳钓、围网作业以及兼捕等压力。对于高度迁徙物种而言,保护措施往往呈现明显的空间断裂。
BBNJ协定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受到国际社会关注。该协定于2026年1月份正式生效,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下首个专门针对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国际法律文件。过去,公海并非完全没有治理机制,区域渔业管理组织(RFMO)、国际海事组织(IMO)以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等体系一直在发挥作用,但这些机制大多围绕渔业管理、航运或贸易展开,还是缺一个针对公海生态系统整体保护的统一框架。BBNJ协定则首次为公海海洋保护区设立、环境影响评估以及国际科研合作提供了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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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一头路氏双髻鲨(Sphyrna lewini),它是东热带太平洋海洋廊道(CMAR)最具代表性的核心旗舰物种。而CMAR可能成为BBNJ COP上通过的首批公海保护区之一。©赵宇 摄影 | 海潮天下(Marine Biodiversity)
“重要鲨鱼和鳐鱼区域”与BBNJ协定
据报道,在此次会议讨论中,多名研究人员提到,鲨鱼和鳐鱼很可能成为未来公海海洋保护区划设过程中最先被重点纳入的类群之一。
与许多深海生物相比,目前国际社会已经积累了较多关于远洋鲨鱼和鳐鱼的迁徙数据、种群评估和卫星追踪资料,这使它们更容易被用于识别关键生态区域。
目前,国际海洋保护领域正在推进“重要鲨鱼和鳐鱼区域”(Important Shark and Ray Areas,ISRAs)识别工作。这一机制由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相关专家组主导,其思路与“重要鸟类区域”类似,即依据种群聚集、繁殖活动、幼体栖息地以及季节性迁徙等指标,识别对鲨鱼和鳐鱼具有关键意义的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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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鲨鱼、魟鱼与银鲛现状》的报告封页。图源:IUCN
一些学者认为,这类科学数据库未来可能直接影响BBNJ框架下公海保护区的选址。例如,在印度洋部分海山区、热带汇流带以及大型洋流交汇区域,研究人员已经发现多种鲨鱼和蝠鲼存在稳定聚集现象。而这些区域往往也是远洋渔业活动高度集中的海域,未来很可能成为保护与资源利用协调中的重点区域。
“兼捕”(by-catch)问题同样是会议讨论中的核心议题之一。目前全球鲨鱼死亡中,相当一部分并非来自针对性捕捞,而是在金枪鱼、旗鱼和剑鱼等远洋渔业作业过程中被误捕。由于许多鲨鱼具有生长缓慢、性成熟晚和繁殖率低等特点,即使兼捕比例并不高,也可能对种群恢复造成长期影响。
▲上图:一条来自波斯湾的尖吻斜锯牙鲨(Rhizoprionodon acutus)的样本,这种鲨鱼又称为尖头曲齿鲛。©摄影:王敏幹(John MK Wong) | 海潮天下(Marine Biodiversity)
过去几年,一些区域渔业管理组织已经开始限制割鳍弃身、要求鲨鱼完整上岸,或对部分濒危物种实施捕捞限制,但不同海域之间的规则差异依然明显,执法标准也并不统一。随着BBNJ协定生效,学界开始频繁讨论一个现实问题,未来公海保护区与现有区域渔业管理体系之间如何协调?
(图文无关) 全球鲨鱼和鳐鱼种群数量在过去几十年中持续下降,红色名录指数不断降低,表明这些物种正面临灭绝风险。上图显示了1970年以来全球鲨鱼和鳐鱼红色名录指数(RLI)的变化趋势。RLI的下降表明这些物种的生存状况不断恶化。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捕捞努力不断增加,但总捕捞量却在80年代末达到峰值后趋于稳定,这表明过度捕捞已经导致许多种群崩溃,甚至在一些地区已经灭绝。图源:Nicholas K. Dulvy et al. ,Ecological erosion and expanding extinction risk of sharks and rays.Science386,eadn1477(2024).DOI:10.1126/science.adn1477
(图文无关) 全球鲨鱼和鳐鱼种群的衰退。该图显示了1950年至2010年间全球鲨鱼和鳐鱼的相对丰度(以单位功率捕捞量CPUE表示)。结果表明,自1951年、1960年和1970年以来,这些物种的种群数量持续下降。插图显示,尽管全球捕捞努力(以千瓦时计)从1950年到2010年迅速增加,但全球鲨鱼和鳐鱼的捕捞量(以千吨计)在1980年代末达到峰值后趋于停滞,这表明过度捕捞已经导致许多种群崩溃。此外,随着大型捕食性生态型的相继枯竭,捕捞对象逐渐转向体型较小的中型捕食性生态型,导致种群结构发生变化。阴影区域表示95%置信区间。图源:Nicholas K. Dulvy et al. ,Ecological erosion and expanding extinction risk of sharks and rays.Science386,eadn1477(2024).DOI:10.1126/science.adn1477
根据BBNJ协定文本,BBNJ并不会直接取代现有区域机构,而是强调“不削弱”现有机制功能。这意味着,即使未来建立新的公海保护区,其具体渔业限制措施仍需要与区域渔业管理组织协商推进。对于鲨鱼和鳐鱼保护而言,这种制度衔接将直接影响协定的实施效果。
在技术能力问题方面,公海面积广阔,长期存在监管不足的问题。近年来,卫星遥感、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以及电子观察员系统正在逐渐改变这一局面。一些国际研究机构已经能够通过船舶轨迹分析识别高风险捕捞区域,并对部分远洋渔船活动进行持续监测。不过,AIS关闭、数据共享不足以及部分船队透明度有限,仍然是当前公海治理中的现实障碍。
据悉,此次会议讨论中,不少研究人员还提到发展中国家的参与能力问题。大量鲨鱼和鳐鱼分布于热带海域,但许多沿海发展中国家仍缺乏长期种群监测、遗传分析以及卫星标记能力。因此,BBNJ协定中的能力建设与技术转让条款,也被视为实施阶段的重要内容之一。未来公海治理不仅涉及保护区划设,还涉及科研数据、监测技术以及海洋治理能力的国际分配。
从目前国际讨论的变化来看,鲨鱼和鳐鱼保护正在逐渐从传统的“物种管理”转向更强调生态连通的治理思路。过去国际社会更多关注贸易限制和单一物种禁捕,而现在,迁徙廊道、跨区域生态网络、以及整个公海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开始成为新的核心议题。BBNJ协定的生效,则为这种治理方向提供了新的制度框架。
本文参考资料
https://si2026.org/
https://news.mongabay.com/2026/05/sharks-and-rays-do-not-know-boundaries-and-a-new-high-seas-treaty-seeks-to-protect-them
https://www.asianews.it/news-en/Colombo%3A-the-global-capital-of-shark-and-ray-research-654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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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源 | Mongabay、斯里兰卡媒体等
文 | 珞珈筱筱
编辑 | 海潮君
排版 | 卢晓雨
时间 | 2026年5月
联系小编 | editor@oceanbiodiversit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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