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巩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成效,深化普查资料转化运用,持续规范私人民居古建筑管护工作,全面提升基层文物保护规范化、精细化水平。5月19日至5月21日,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普兰县文化和旅游局联合普兰镇文化站,深入科加村、仁贡村、多油村、吉让社区,对全县21处私人民居古建筑开展专项保护提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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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工作严格对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既定台账成果,逐一对21处民居文物开展实地复核,核查文物本体保存状况及周边环境,完善基础档案信息。按照文物保护规范标准,统一布设文物保护标识牌,明确文物属性、本体范围及管护要求,实现民居文物标识标准化、档案规范化、管理常态化。

为压实基层末端管护责任,健全长效保护机制,工作人员逐户与民居产权人签订《普兰县私人民居文物认定自愿确认书》,明确产权人在日常管护、风貌留存、修缮报备、安全巡查等方面的主体职责。同时现场开展文保政策宣传,引导群众主动履行文物保护义务,进一步夯实群防群治的基层文保基础,构建“政府主导、部门监管、房主尽责、社会参与”的良好保护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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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普兰县文化和旅游局将持续深化文物普查成果运用,常态化开展民居文物巡查管护、动态台账更新和政策宣传引导,严格规范民居修缮管理,持续推动私人民居文物保护工作提质增效,切实守护好县域传统民居文化遗产,助力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

(图文来源于“普兰发布”,侵删)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文物平安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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