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被许多美国的新闻媒体以爱国主义口吻赞颂为“震慑与威吓”的做法,如今却被归类为可憎的“战争罪”。再看另一组历史对照,当前针对伊朗的行动,可与1999年3月14日至1999年6月9日北约对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持续78天的轰炸行动相比。
在1999年的那场空袭中,北约摧毁的目标包括50座公路和铁路桥梁、炼油厂、塞尔维亚9处主要发电设施,以及若干塞尔维亚输电塔。一份发表于2001年的兰德公司报告称,对电力目标的打击在塞尔维亚各地造成了持续时间较长的大范围供电中断,导致许多城市、城镇和村庄停电、断水。
到1999年6月初,贝尔格莱德获得的电力供应仅相当于正常水平的约6%。由于停电,向平民提供饮用水、洗浴用水和排污服务的水泵也停止运转。在那场军事行动结束后,有人指称北约国家的高级政治和军事人物违反了国际人道法。因此,一名联合国检察官和一个特别委员会被责成调查北约在战争中的行为。
2000年6月,《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就审查北约轰炸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行动而设立的委员会提交检察官的最终报告》发布。联合国检察官得出结论称:“不过,根据已经审查的信息,委员会认为,无论是针对整个轰炸行动展开深入调查,还是针对具体事件展开调查,都缺乏正当理由。”
调查结论还写道:“在所有案件中,要么法律本身还不够明确,要么调查不太可能取得足够证据,从而支持对高级别被告,或因特别严重罪行而对较低级别被告提出指控。”西方法律专家不断高谈现代战争应如何以恰当且人道的方式进行,但伊朗在停火前并没有表现出这种顾忌,而是向城市地区的平民目标不加区分地发射集束弹药导弹。
美国如今竟还在与伊朗谈判,而在其看来,伊朗既是本国民众遭大规模被害者,也通过其在也门、叙利亚和加沙的恐怖主义代理人犯下了其他种族灭绝式暴行;但这似乎并未触动左翼意识形态者自称坚守的道德感。把“战争罪”当作抹黑工具的诡辩和论战,削弱了美国总统的谈判筹码,也无助于推进自由事业,更无助于击败一个无可争议地威胁整个西方世界及其中东盟友的支持恐怖主义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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