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董芳芳

5月28日,湖南永州发布了一则通报:在当天上午,当地城管接报处理尾随追人的无主犬只,因为没有专业工具,就把狗拴在车尾“缓慢带离”,结果后来狗被拖行致死。处理结果是道歉、停职、整改,一套标准流程。可一条狗命终究是没了。

有人怕狗追人,有人心疼狗受罪,执法者夹在中间,确实两头不讨好。基层执法人员现场没工具,确实会着急。可当把一个活生生的小生命拴在车尾的时候,在场那么多人,没有一个人觉得这种行为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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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慢带离”这个出现在通报中的字眼,尤其显得相关人员在极力解释些什么,但从拴上狗驶离,到最后致死,没有一个人发现犬只的害怕、挣扎、摔倒,然后就是被拖行。这个过程不是一瞬间,而是一段漫长的痛苦。执法人员看不见吗?还是看见了,觉得“反正是一条流浪狗”?

先不说为何工作人员知道联合执法,但却不知道去执法现场要带上专业工具,最关键的,其实是执法人员心里缺了对生命的起码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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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是说要给狗和人同等地位,当然我们也非常支持执法人员去处理无主犬只。但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是藏在对弱者的态度里。一条狗,没法喊停,没法投诉,连挣扎都没人在意。我们常说“执法要有温度”,可这个温度不是光挂在嘴边的漂亮话,而是你面对一个生命的时候,愿不愿意为它多想一种更体面的办法。

哪怕没有专业网兜、笼子,能不能等个支援?能不能找个纸箱先哄进去?办法总比困难多,怕的是心里压根没想找办法。

这次事件里,最该被“停职”的不是具体的某个人,而是那种简单粗暴的执法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