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朝律夕拾

一男子亲眼目睹妻子被电动车撞倒,肇事者还企图逃逸。他情急之下拉住对方车把,结果司机摔倒骨折致十级伤残。司机反手将男子告上法庭索赔 30 万。法院这样判了,一起来看看吧!(案例来源:红星新闻)

01案例回顾(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砰——”身后传来一声闷响,紧跟着是妻子李女士的惊叫。正在前方骑车的方某,脑子一炸,当即掉头猛看。只见妻子李女士摔在地上,助动车侧翻在一旁,而肇事的电动车正呼啦啦往前骑,丝毫没有减速停下的意思,眼看电动车就要拐弯逃走了!“你站住!”方某意识到对方要跑,一个箭步扑上前,一把拽住电动车的手柄,想拦下对方。可谁想到这一拽,电动车车主完全没有意识到,立马失去平衡,“哐啷”一声,司机连人带车重重摔在地上,当时就动弹不得。司机姓傅,当时就躺地上哀嚎:“哎哟哎哟,我腿好像断了!”方某满脸懵:“你撞了我老婆还想跑,现在摔了还怪我?”医院一查,右腿胫骨、腓骨多处粉碎性骨折,之后还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可更离谱的还在后头。出院后的傅某竟然一纸诉状把方某告上了法院,说自己本来没摔,是因为方某拉他导致摔倒,索赔30万!法庭上,傅某躺在病床上出具病历,一脸委屈:“我承认我撞了人,但我没跑,只是没刹住而已,是他突然拽我,才害我摔得这么重!”方某火了:“你喝了酒撞了人还想跑,我不拽你你早逃没影了!”原来傅某那天确实喝了酒,交警也出具了酒驾的报告。他被判定为肇事逃逸责任人,负事故主要责任。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02案例分析本案核心争议:

路人阻止肇事者逃逸致其摔伤,是否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合理措施。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也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法院审理后认为,傅某酒后驾车撞人后意图逃逸,方某为防止肇事者逃跑、避免赔偿责任落空,在紧急情况下抓住电动车手柄,系情势紧迫下的自力救济行为,主观并无伤害傅某之故意,亦未超出必要限度。傅某受伤系其自身酒驾且强行逃逸所致,后果应自行承担。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傅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03深刻教训

酒驾肇事还想逃,反被人一把拽住摔了个骨折,转头又反咬一口索赔30万?好家伙,干坏事还想倒打一耙。法律不是护短的工具,而是守正义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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