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走了几个支队,和几个支队长聊了聊天,说到一些工作上的事儿,今天有空也跟大家说说。

第一件就是,我们的工作数量

在我们系统里面,还是挺看重数量的,比如检查的数字,比如处罚的数字等,如果这个数字少,就感觉自己好像没干活儿,有点紧张。

这一方面源于面的压力,因为有通报,有时候有排名,另一方面,也有面对地方党委、政府和社会单位群众的压力,总不能一年到头没检查几个单位吧?总不能没点处罚吧?

当然这只是执法方面的,其他方面也有数量问题。

大家比较一致的看法就是,数量要有点,但不能唯数量论,数量不代表质量。不是说你去检查的数量大,就是这件事干好了,其实很多检查并没有起到多大作用,对单位提升消防管理水平意义并不是很大,怎么改进和提升,怎么做到质量优先,这是今后要考虑的。

第二件就是,基层现在面临诉访的事儿特别多,压力大

要么是因为火调,要么是其他利益纠纷。火调这块,基层没几个人干,本来干部就不多,水平也很难提升上去,一点查不清楚,相关利益方就不满意,因为我们消防没解决灾后的救济问题,他家起火了,没人赔,他就得找物业的事,找消防队的事,找当地社区、党委政府的事,能上法院的上法院,不能上法院的就上访,反正钱的问题不解决,就有各种理由诉访。

其他的利益纠纷就很多了,比如不想交物业费,比如想整一下竞争对手,比如吃饭不想花钱,比如想退房子,然后就找消防隐患作为突破口,我们每个大队每年差不多都有个百八起这样的,多的会有几百起,忙的监督员都飞起,12345热线还老收拾我们,现在还有些专业的举报户,想赚钱,还请的一些小机构专业律师,太消耗我们精力了。

大家比较一致的看法就是,这些事应该引起更多重视和关注,要研究一下解决问题的方法。比如起火后的救济问题,是不是可以在修消防法的时候明确把保险纳入,让保险负责灾后救济?这样的话纠纷就会少很多。

还有就是,哪些事儿可以投诉、举报,哪些不行?这个也要更加明确,不然以现在消防技术规范、标准这种复杂而且详细的要求,谁都能举报一大批隐患出来,我们根本搞不定,你说他图财吧,他说他是公益,关键他举报的确实也是隐患啊,我们这个隐患定义太宽泛了,他要真来举报消防支队、总队,那可能也到处都是隐患。

第三件就是,消防的工作范围

消防到底要干什么,干哪些事,一个是我们自己要干哪些事,一个是其他部门要干哪些事?我们现在干的事太多,太杂,太细,要求其他部门干的也是太多太杂太细,这样我们自己干不过来,人不够,其他部门也很有意见,他们也干不过来,人不够用。

大家比较一致的看法就是,我们首先要解决干什么的问题。最主要的依据就是三定方案,然后就是法律,这两方面有什么规定,这就是我们的主责主业,干好就行了,不要随意向外拓展工作范围。

对其他部门也得这样,不能光定责任,也要定工作内容和科学合理的数量等,让部门干他们法定职责内应该干的、能干的事。

最后总结一下,我们尽可能要干的科学,干得有效率,干得轻松,不要把兄弟们压垮了,也不要把其他部门得罪完了。

来靠山屯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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