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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治理格局正在深刻调整,国际经贸规则加速演变。培养高素质的涉外仲裁人才,既是我国仲裁事业行稳致远的基础工程,也是服务国家涉外法治战略的迫切要求。近年来,香港和北京已同时跻身全球最受欢迎的仲裁地前五名。根据2025年8月报道,全国有仲裁机构285家,仲裁员6万多名。司法部2025年9月发布,近五年来,我国办理涉外仲裁案件1.6万件,2024年受理案件数和标的额较2020年分别增长了100%和136%。如何让涉外仲裁人才源源不断地“长出来”,成为一个绕不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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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让涉外仲裁人才从本土课堂上“长出来”》

作者 |中国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仲裁研究院 周一帆

图片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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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距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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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把中国顶尖仲裁专家放在全球坐标中进行比较,以2024年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推荐的中方专家名单和由钱伯斯(Chambers & Partners)法律评级机构推荐的2025年全球最抢手仲裁员榜单为例进行考察。首先,在教育背景方面,中外高水平仲裁专家都出自顶级法学院,但发展路径明显不同。外方专家往往在多个国家长期深造,能在不同法域间自如切换;我们更多是“国内深造+海外短期学习”的模式,深度整合有所不足。这背后有历史原因:仲裁在普通法系国家有深厚传统,而中国涉外仲裁起步较晚,在这一领域的积累需要时间。

其次是从语言差距上看,中国专家几乎全部是“汉语+英语”双语能力。而在全球顶尖仲裁专家中,有三分之二以上能熟练使用至少三门语言。这意味着,我们的人才要进入拉美、非洲法语区等法律领域,语言是第一道门槛。

最后是看办案经验。我国专家在跨境商业仲裁、并购争端等领域经验丰富,但执业重心仍主要在内地仲裁机构。这在涉及国际争端案件中的差距尤为明显:我国作为当事方的ICSID(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的21个统计案件中,均未指定中国籍仲裁员参与审理。缺位的背后是经验和话语权的双重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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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环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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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教育部、司法部联合启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在全国20所高校开设了国际仲裁方向。这个项目立意很好,但运行以来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实务课程没落地。培养方案里的实务课程不少,但上起来还是老师讲、学生听的老套路。内容上,常规商事仲裁和投资仲裁讲得多,数字治理、人工智能、跨境数据流动等新兴领域涉及少。在双语教学方面,有的学校会实施全英文授课,而有的学校由于学生听不懂而改为中文授课,实际教学效果参差不齐。

二是资源供给有缺口。学生如果想查阅国际仲裁案例,会发现图书馆里的数据库大多是通用类型,专业的仲裁数据库覆盖不全。这使得学生寻找一手资料费时费力。

三是实习就业存在堵点。目前学生实习主要靠本地的仲裁机构,各地资源差异大,培养质量也参差不齐。多数高校还没有与国际顶级仲裁机构建立合作,学生缺少海外实习培训的渠道。据笔者调研得知,三分之二以上的学生并不打算在未来从事涉外争议解决工作。这不完全是意愿问题:跨境争议解决领域的知名律所通常要求多年以上工作经验,毕业生刚出校门就会被挡在这一门槛之外。培养出口堵住了,人才流失就难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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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要依靠课堂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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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未来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出路在于以下几点。第一,理想信念不能丢。涉外仲裁人才是代表中国参与国际法律竞争的力量,政治立场和职业伦理是底线。高校可以在思政课里增设涉外法治内容,在职业伦理课程中设置仲裁员利益冲突披露、律师诚信义务等方面内容。

第二,培养体系要健全。实务专家入课堂不能浮于表面,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招生选拔、课程设计、毕业答辩、就业指导等环节充分联合共建仲裁机构的实务型导师,形成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模式。同时,相关学科建设也要跟上。当前,仲裁法学长期依附在国际法学之下,课程体系零散。已有专家建议,把仲裁法学设为独立的二级学科。

第三,前沿课程要跟上。要打牢学科基础,特别是对非法学本科学生,应先把民商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基础知识学扎实,再学习仲裁专业内容。专业学习也要分层,先学习国际商法、国际投资法,再学习商事仲裁、投资仲裁。

第四,语言能力要升级。鼓励学生参与英文模拟法庭竞赛,或者学习起草仲裁申请书,准备英文庭辩。可以试用汉语、英语、非通用语对照的方式开展教学,让学生在巩固英语能力的同时拓展多语种能力。

第五,实训要真练。要为校内模拟仲裁庭配置好师资和数据库。校际之间也可以联合举办训练赛,请仲裁员当评委。要打通海外实习渠道,与国际商会(ICC)国际仲裁院、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等国际机构建立合作,设立专项奖学金,支持学生走出去。

第六,就业路径要打通。学生从入学到毕业,应该分阶段接受职业指导、再培训和面试指导,最后一对一对接岗位。可建立涉外仲裁人才储备库,由高校和仲裁机构、律所联合选拔培养人才,考核合格者可正式录用或推荐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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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从“仲裁大国”迈向“仲裁强国”,关键在人。人才不能只靠引进,更要从课堂上、从实践中“长出来”。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2003期第4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本期责编:程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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