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了一则女子治疗子宫癌期间病历被篡改的新闻在网络引发热议,背后牵扯出靶向药使用、公益基金申请、医保报销等多重行业乱象,网友热议不断,揭开了医疗领域灰色操作的冰山一角。
事件争议起因:子宫内膜癌从Ⅰ期变成Ⅲ期
2023年,时年50岁的金女士确诊子宫内膜癌,在浙江某医院手术治疗。当年3月8日术后金女士被告知,病灶已切除,医生判断属于Ⅰ期子宫癌,不用放化疗,回去休养就行。
4月26,金女士多次催促医院后拿到了病理报告,医生打开一看,脸色当时就变了,Ⅲ期子宫癌。
Ⅰ期,癌细胞没有出子宫,仅需手术,治愈率很高。而Ⅲ期,癌细胞已扩散出子宫,侵犯到盆腔或腹腔组织,需要术后尽快进行放化疗,以阻止癌细胞扩散危及生命。
医生推荐15万靶向药,用药后副作用频发
化疗期间,化疗科医生向金女士推荐一款名为“帕博利珠单抗”的进口免疫抗癌药,和化疗同步使用,全部疗程下来,金女士需额外自费约15万元。
在使用“帕博利珠单抗”前,金女士已进行过两次常规化疗,除了胃口不好、疲劳等反应外,金女士说并没有感觉太大不适。
但再一次化疗同步注射“帕博利珠单抗”后,金女士出现了全身发冷、剧烈干咳的症状,金女士开始以为这也是正常化疗反应,但化疗结束出院后,咳嗽和发冷越来越厉害,腿上还出现了一块一块的白斑。时值六月,金女士却冷得裹着棉被,咳得弓成一团,家人送金女士到湖州医院急诊,查出了肺炎、贫血、低钾血症等一系列症状。
然后是治疗好转,21天后再次化疗注射“帕博利珠单抗”,同样的症状再度出现。如是循环往复,前后四次用药,四次均出现严重不良反应。
上海复旦肿瘤医院的专家结合金女士的基因检测报告,出现不良反应的最大可能是“帕博利珠单抗”不适合,建议停用。
女子投诉医院篡改病历、超范围用药
2025年金女士向杭州市上城区法院起诉浙江某医院医疗损害,并在法院指定的温州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做了司法鉴定。
鉴定显示该医院存在的医疗缺陷包括:“单凭手术医师印象出院诊断为‘子宫内膜恶性肿瘤(ⅠA期)’缺依据,手术中所见已提示高于子宫内膜癌分期临床Ⅲ期。”
鉴定意见中还包括:“病理报告延迟;化疗存在一定程度的延迟。”
金女士致电提供“帕博利珠单抗”的医药公司,却得到回复:“帕博利珠单抗”在国内尚未获得用于治疗子宫癌的上市批准。
金女士极为吃惊,遂投诉至杭州市卫生健康部门,调查取证过程中,金女士又发现了更让她震惊的事,在购药附加赠药的申请文件中,她的病情居然变成了肺癌。
在杭州市钱塘区卫生健康局从异地医药公司调取的“帕博利珠单抗”购药+赠药的申请资料中,记者看到,病理检查报告单、专用处方、出院记录等文件上,“肺癌”、“肺部肿瘤”等字样和医院公章、医师签章等清晰可见。
在多次向卫健部门、公安机关投诉后,当初卖药的医药代表找上门来,承认是自己假造了病历,并表示假造病历是为了帮金女士申请购药后的额外免费赠药,请求金女士不要提起刑事诉讼,表示愿意个人赔偿金女士几万元,私了此事。
金女士认为此事还是和医院、医生脱不了关系,拒绝了医药代表私了的请求,坚持请求卫健、公安等部门彻查此事。
当地卫健局回应
杭州市钱塘区卫健局调查核实后回复金女士:询问相关医师,医师表示从没见过这些假病历。因未发现医院的电子病历存在篡改、伪造的情况,无法认定医院病理报告造假。
关于医生开具“帕博利珠单抗”是否涉及违规用药和过度医疗问题,钱塘区卫健局的回复简略概括如下:虽然“帕博利珠单抗”当时并未在国内获批适用于子宫内膜癌,但依据相关法规,医生在认为没有更好治疗手段的特殊情况下,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也可以开药。据目前证据不能认定医生具有违规用药和过度医疗行为。
对于当地卫健局给出的回复,金女士并不认可,“即便没有证据证明医生有没有涉及假造肺癌病历这事,但“帕博利珠单抗”当时并未获批,还有用药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我可以发誓从头到尾医生都没有给我说过,怎么能叫我明确知情呢?”
截至发稿前,卫健部门工作人员联系金女士说,杭州食药监部门目前也已介入调查此事。卫健部门会尽快组织相关部门和医院方面,先就双方纠纷进行调解,金女士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事件反思:给所有医务人员上了一课
事件发酵后,大量网友根据细节抽丝剥茧,推测出了篡改病历背后的真实动机。有知情网友透露,市面上不少抗癌靶向药、单抗药物价格昂贵,未享受优惠政策时单次用药就要两万多元,一年治疗费用动辄几十万。
部分靶向药、公益免费抗癌药,有严格的病种限制:像子宫内膜癌、子宫癌等病种,不在部分药物医保报销、公益赠药的适用范围内;只有肺癌等特定癌症诊断,才能享受药物报销、公益免费申领政策。
为了让患者低价用上效果更好的靶向药,同时扩大药品销量、完成医药销售业绩,医药代表便铤而走险,联合相关人员篡改患者病历,把子宫癌诊断改成符合用药条件的癌症,以此骗取医保报销或公益免费抗癌药名额。
有网友感慨,这件事看似是“医生和医药代表好心帮患者省钱”,实则触碰了法律与医保的双重红线。不少人认为,即便初衷是为了让患者用上低价救命药,伪造、篡改病历,骗取医保基金、公益药品,属于违法行为,不仅会造成国家医保基金流失,还会扰乱医疗秩序。
也有网友无奈感叹,医疗行业最忌讳医生对患者过度共情,一旦掺杂人情,就容易突破职业底线、乱了分寸。看似是“好心办好事”,实则是用违规手段践踏规则,一旦东窗事发,患者不仅无法继续享受优惠用药,还可能面临补缴费用、信用受损等后果,涉事医生、医药代表更要承担法律责任,最终落得两败俱伤的下场。
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敲响警钟:医保基金、公益抗癌药,是国家保障民生的重要福利,有着严格的申请与使用标准。篡改病历骗取福利,看似一时省钱,实则涉嫌违法。医药代表、医护人员更应坚守职业底线,不能为了业绩或人情,触碰法律红线,唯有规范行医、依规用药,才能守住医疗行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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