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5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出台《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让我们来看看规定了哪些主要内容。

制定背景

我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仍在就业的劳动者众多,劳动权益面临法律保障不足的问题。为落实延退改革决定保障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的要求,制定了《暂行规定》,填补了现行劳动法律制度的短板,旨在明确用人单位与超龄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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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超龄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适用本规定。

解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包括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也包括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包括因为弹性提前退休或者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等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以及在高海拔地区工作的职工符合规定而提前退休的劳动者。但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依法延退的劳动者,不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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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权益

第五条:用人单位和超龄劳动者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超龄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

超龄劳动者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执行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规程和标准,完成劳动任务。

解读:1.基本权益划底线: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是超龄劳动者四项基本权益。(1)劳动报酬方面,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第十一条)。(2)休息休假方面,应遵守《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一般不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安排加班的应当遵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第九条)。(3)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应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和劳动强度,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教育和培训(第十四条)。(4)工伤保障方面,用人单位应当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第十五条)。

2.权利义务可协商:用人单位和超龄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用工协议,协议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可对协议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等事项进行明确约定(第六条)。当然,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后的约定可以高于法定标准。

对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超龄劳动者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待遇的,可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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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途径

第十九条:因本规定明确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发生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处理。

因其他事项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读:发生争议后有三种救济途径:

1.行政投诉:超龄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负有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应依法处理。

2.劳动仲裁:对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四项基本权益的争议,按照劳动争议处理,即当事人可申请调解或者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立案案由为超龄劳动者用工纠纷)。

3.法院起诉:对四项基本权益之外的争议,当事人可以按照一般民事纠纷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立案案由为超龄劳动者劳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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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由AI辅助生成)

供稿:速裁庭 王家汇

编辑:张 澜

一审:王 鹏

二审:陈志强

三审:王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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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速裁庭 王家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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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王 鹏

二审:陈志强

三审:王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