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5月28日刊登于《皇家公报》的最新公告,泰国部分区域的酒类销售时间已延长至午夜12点。
新规已于5月29日正式生效,同时取代此前于2025年实施的旧版规定。
泰国酒精饮料控制委员会表示,此次修订是为了根据当前社会及商业环境更新原有法规。新规定依据《2008年酒精饮料控制法》及《2025年酒精饮料控制法修正案》制定。
除规定豁免情况外,其他时段仍禁止销售酒精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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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适用豁免的场所包括国际机场国际航班旅客航站楼区域、依法营业的娱乐场所、依据《酒店法》登记营业的酒店,以及举办会议、展览、贸易展销、演出及类似活动的指定区域。
此外,新规也适用于位于特定娱乐场所范围内的餐饮店。
公告特别提到,这项规定覆盖罗勇府娱乐场所法定区域内的餐饮经营场所。同时,这些店铺必须位于“东部航空城”促进发展区范围内。“东部航空城”属于泰国东部经济走廊政策规划区域的一部分。
政府要求,获得豁免资格的商家必须落实顾客筛查及相关管理措施,以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并防止未成年人及青少年购买或接触酒精饮品。
新规自刊登《皇家公报》次日起生效,同时废止2025年12月1日发布的旧公告。
根据旧规,酒类销售时间为上午11点至下午2点,以及下午5点至午夜12点。
此外,政府曾临时允许下午2点至5点销售酒类,为期180天。
而国际机场旅客区、合法娱乐场所及酒店,当时同样适用例外规定。
此次调整后,泰国酒店、国际机场及部分指定场所,自5月29日起可持续销售酒类至午夜12点。
此外,泰国《皇家公报》此前也曾发布相关指引,要求酒类销售者在继续向顾客售酒前,必须判断顾客是否已经醉酒。
根据最新规定,已经处于醉酒状态的顾客,商家不得继续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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