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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出身的业主为何成为全国首个“退房”维权者?

花561万元购买别墅,装修时发现实际建筑面积竟比房产证多出近50平方米,误差比例超过12%。业主非但没高兴,反而陷入长达数月的维权泥潭:句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称句容自规局)先指导委托第三方测绘,后又以材料不足为由拒绝办理变更——一份书面回复与一份拒办文件,相隔不到一个月,结论截然相反。律师出身的周先生最终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开发商退房赔偿。这起全国首例因“面积超标”要求退房的案件,撕开了一条从测绘、验收、首次登记到更正登记环环脱节的行政监管链条,也暴露了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面对明显错误,行政机关的“转圈式”答复,究竟是在帮助群众解决问题,还是在为问题“兜底”?

一、12%的面积误差从何而来:规划验收与产权登记的“灰色地带”

2020年春,周先生购置了句容锦隆花园二期一套别墅,合同载明建筑面积351.88平方米,总价561万元,不动产权证书顺利到手。装修时,装修公司现场测量结果让他大吃一惊——实际可使用面积逼近400平方米。周先生委托河南中昌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专业测绘,出具的报告结论为:总产权面积399.58平方米,误差达47.7平方米,误差比例超过12%。

这并非“赠送面积”的行业潜规则可以解释。常规商品房施工面积误差通常控制在1%至3%以内,一旦误差超过3%,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购房者便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全部购房款及利息。而当误差高达12%时,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测绘环节发生了严重失误,要么是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擅自更改了规划设计——将挑空层填平、将露台或设备平台封闭成室内空间。

问题在于:一套面积误差超过12%的房屋,是如何顺利通过规划验收、竣工验收,并取得不动产权首次登记的?

2026年5月9日,句容自规局约谈周先生时,双方在会谈中围绕这一问题展开了长达数十分钟的激烈交锋。工作人员查阅规划图纸后向周先生指出,负一层规划图纸中某处本为承重墙,但周先生的第三方测绘报告显示该处已被开为房门。“这是承重墙,你看到没有,有门吧,没有门。”句容自规局男性工作人员拿出规划图纸当场核对。周先生回应:“交给我有墙,你的意思这个墙我开了个门进去?搞笑吧?”周先生坚称,房屋交付时该处即无墙体,他只是做了简单装修并在该处预留了房门,从未擅自改动承重结构。“我只能讲开发商,我买这个房,交给我怎么样我就怎么样。”

句容自规局工作人员在会谈中坦言,规划验收时图纸上标注的是承重墙,但现场却已变成门洞,而房屋却通过了规划验收,“规划验收都没有这个门,你怎么现场还有个门呢?”言语之间,验收环节的漏洞已不言自明。

二、一路被“推着走”:从第三方测绘到住建部门踢皮球

面对如此离奇的面积差异,周先生第一时间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句容自规局——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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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关于周某反映情况的回复》图片来源:周先生提供

2026年4月13日,句容自规局出具《关于周某反映情况的回复》,给出了两条路径:“你可向原测绘单位申请核实,若核实确有错误,可凭更正测绘成果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更正登记。若你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测绘机构进行测量,测绘成果需报住建部门确认之后,携带该材料及其他材料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更正登记。”

这一回复看似清晰,实则暗藏玄机。周先生随即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测绘,取得《房屋测绘技术报告书》,并主动向句容市住建局寻求确认。他多次前往住建部门,每次得到的答复都是“不关我们事”“你去找第三方”。

会谈中,周先生详细还原了这一经过:“住建局六楼叫到测绘,我到了测绘以后,当天说接孩子没空,叫我第二天去,又没空,然后后面又去,去了以后他看到这个,他说你看第三方测绘。”从原测绘单位到住建部门,再到被推回第三方测绘——周先生陷入了一个“死循环”。

更耐人寻味的是原测绘单位的反应。2026年4月29日,原测绘单位句容市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派出两名测绘员到现场进行勘查。据周先生描述,在事实面前,现场测绘员承认房屋“现在的现状面积确实不对”。然而当被问及为何验收测绘时没能发现问题时,对方回答“当时我们没看到这一块”“不知道”,坚称验收测绘时没有错。这一说法让周先生难以置信:“他明明看到了我说的地方,明显的差异,他说不知道——那不知道到底是谁在隐瞒?”

会谈中,工作人员也流露出对行业潜规则的微妙认知。“他们(测绘部门)为了能够房屋正常的验收,如果是开发商故意进行一些遮挡,他们也不会去明的去挑明,何苦去得罪人呢。”这番表态,在某种程度上印证了周先生的怀疑——开发商、测绘机构与验收部门之间,存在一条默许的“共谋链条”。

三、出尔反尔:从“可以申请”到“无法办理”

2026年4月30日,周先生依照句容自规局4月13日书面答复的明确指引,通过EMS邮寄了更正登记申请,内含第三方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测绘技术报告书》。

5月9日,句容自规局约谈周先生,座谈中周先生清晰表述了核心诉求:“知错必纠,平方错了肯定要纠;该国家的税要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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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句容自规局回复内容 图片来源:周先生提供

然而5月12日,句容自规局出具的《关于申请宝华镇锦隆花园二期26幢102室不动产权证变更登记的答复》中,结论截然相反:因未提交“证实面积变化的文件(即有权机关出具的批准文件)”,不符合变更登记要求,无法办理变更登记。

不到一个月,同一事项、同一机关,出具了两种相互矛盾的答复。4月13日说“可以申请”,5月12日说“无法办理”。而对周先生按照官方指引完成的第三方测绘成果,答复中只字不提提交过程,仅以“需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施测单位的资格、测绘成果的适用性、界址点准确性、面积测算依据与方法等内容进行审核”为由予以拒绝。

这一理由在法律上确有依据。《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确实规定,房产测绘成果需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住建部门根本不接受第三方测绘成果确认,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又坚持要求住建部门确认——行政机关之间职能分工形成了“死循环”,而周先生被夹在中间。

更有力的法律依据却在句容自规局的答复中被悄然忽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登记机构发现登记簿记载存在错误时,应当依法启动更正程序;司法裁判也已明确,行政登记机关在不动产登记确有错误的情形下,有权主动纠错或撤销登记。

即使法律未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在哪些情形应当履行纠正义务,也不意味着行政机关能够以法律没有规定为由否认自身的纠正义务。换言之,句容自规局不仅是“可以”受理变更登记的问题,甚至“应当”主动启动调查纠错,而不仅仅是守着“住建部门确认”的程序门槛作为挡箭牌。

四、懒政的典型表现:程序正义何以背离实体正义?

纵观本案,句容自规局的行为折射出不动产登记行政中某种“形式主义懒政”的典型特征。

其一、制度性的“转圈式答复”。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只需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和“证实登记确有错误的材料”两项核心材料。周先生的第三方测绘报告完全具备“证实登记确有错误”的证据效力。然而句容自规局以其尚未获住建部门确认为由,拒绝实质性审查,将问题从一个部门推到另一个部门。若是政策规定导致的必然结果,那么4月13日的那份“可申请”答复,是否有误导群众之嫌?

其二、责任层层下卸。会谈中,句容自规局工作人员多次强调,不动产登记中心“只是做形式审查”,“我们是一个第三方公证机构一样的”。诚然,形式审查是登记机构的分内工作。但当明显错误摆在眼前时,即便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登记机关在哪些情形应当履行纠正义务,“形式审查”也不应成为拒绝履行实质核查职权的挡箭牌。更何况,不动产登记的首要原则是“真实、准确”,当登记内容明显与客观事实不符时,登记机构有义务主动核实,而非将责任推向开发商、推向测绘机构、推向住建部门。

其三、对税收国家利益的漠视。周先生在会谈中反复强调一个核心关切:近50平方米的面积没有依法缴纳税款。“你平方少了,你房价总价少了,税不就没有了?这是不争的事实。”根据《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四条,房产测绘从业人员应当保证测绘成果的完整、准确,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然而当国家税收因此流失时,部门的表态却是“你可以向税务部门反映”。如此“分而治之”的职能部门分工,究竟是高效监管的体现,还是将矛盾推给群众的借口?

五、首例“退房案”背后的沉重启示

周先生已向法院提起退房诉讼,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利息、维修基金、税费等合计767万元。这起全国首例因面积超标而要求退房的案件,提醒每一位购房者:“多出来的面积”也可能是“埋下去的雷”。

三个深刻启示值得记取:

其一、普通购房者没有能力自行核实房屋面积,完全依赖开发商的《房产测绘报告》。如果这份报告在首次登记环节就已存在错误,购房者收房时根本无从察觉。这种信息不对称下的产权登记,本质上是一种“制度性欺骗”。

其二、住房建设领域的验收监管存在“盲区”。规划验收重点核查的是红线范围、建筑结构和消防安全,对内部面积的精确复核并非核心事项,这给了部分开发商可乘之机——外部轮廓不变,内部“偷面积”,验收未必能发现。然而开发商偷出来的面积,永远无法通过产权登记“漂白”,最终的兜底风险却由购房者承担。

其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救济途径应予实质性畅通。周先生直言“我捐了将近2000万的款,我不是为了利”“国家利益高于一切”。这样一位具有法治意识的公民主动站在维护国家税收的立场上,追着一个行政机关要一个说法——其执着的背后,是对法治信仰的坚守。可要是换成普通购房者,面对同样的行政迷局,恐怕早已心力交瘁。

一套连“安心”都给不了的房子,退房或许是最理性的选择。但对于更多尚未遭遇面积陷阱的购房者而言,比一个案件判决更重要的追问是:

面积误差超过12%的房屋是如何通过政府验收的?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为何在“办不成事”的推诿中浪费了群众三年多的时间?通过竣工验收、取得首次登记的“超面积别墅”,是否涉嫌国家税收流失?

目前,句容市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尚未开庭。行政救济路未绝,司法救济门尚开,我们期待看到一个公道的答案。法治,应当给这位较真的业主一个交代;更应当还给每位购房者一个“住得安心”的权利。

(说明:以上事实部分内容来源于周先生提供的公开合法资料、谈话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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