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观察者网 邓军 编辑/赵乾坤】
近日,四川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因被指将公共省道S462部分路段划入管控范围、以“景区内部道路”名义禁止社会车辆通行并强制游客购买价格120元的往返摆渡车票,持续引发舆论热议。此前,文化和旅游部曾就景区摆渡车服务问题进行点名通报,叠加本次争议,使事件热度进一步上升。
5月28日,甘孜州成立稻城亚丁景区问题整改工作专班,由州发改、文旅、交通、林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进驻,发布《关于提级整治稻城亚丁景区问题的通报》,向游客和社会各界公开致歉,表示对各方批评与监督“诚恳接受、全盘认领、立行立改”。专班还同步披露几项针对性动作:对涉事路段开展权责边界与生态管控的全面复核,依法依规厘清管理权限;启动摆渡车票价成本监审;新增和优化部分观景平台与停靠站点;系统推进管理提质与服务升级。
同日,甘孜州发改委通告:自5月29日起暂停收取稻城亚丁景区观光车及电瓶车交通运输服务费用,待成本监审完成后按法定程序重新核定标准。
据新华社消息,5月29日,四川省文旅厅会同省发改委、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林草局等部门已组成省级调查指导组,要求甘孜州督促景区在暂停摆渡车收费的同时保障基本接驳服务不停摆,迅速启动调查与后续整改,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尽管该事件引发了诸多网友的吐槽,但也有网友认为:“不支持私家车进去(稻城亚丁景区),但门票和摆渡车的收费要合理”“(稻城亚丁景区)里面有很多野生动植物,与一辆大巴车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相比,多辆私家车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是指数级别的,两者的结果完全不一样”。
对于稻城亚丁景区而言,如何才能找到兼顾生态保护、公共通行和景区运营的共赢方案?
景区将省道“围”起来收费是否合法合理?
公开报道显示,稻城亚丁景区运营的S462省道(包含景区内30多公里路段)实际由地方财政出资养护,2026年度小修工程中标金额达323万余元。由公共财政出资修建、全社会共享的省道,是如何在不知不觉中被景区“围”了起来,变成了其获取收益的“摇钱树”?
类似的争议并非孤例。此前,云南泸沽湖景区曾因在省道沿线前置收费引发舆论反弹,山西五台山也曾被指“车辆过境省道需交门票钱”,后在入山口增设过境专用通道才勉强化解矛盾。
我国的《公路法》第九条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党伟律师向观察者网分析称,省道属于公共道路资源,其管理主体依法为公路管理部门,道路的建设维修资金来源是省级或地方财政。除非有省里明文下达规定,否则不是景区出资修建的道路,景区无权在该道路上设卡拦截收费。因此,稻城亚丁景区在S462省道上设卡拦截、强制换乘收费,构成了《公路法》第九条所禁止的“非法设卡收费”的行为。即便确有生态保护或安全管理需要,景区也应走法定审批程序、公示依据、划定边界,而非单方面“关门售票”。
前沿文旅智库创始人张功赞告诉观察者网,“博主‘硬刚’稻城亚丁景区截断省道收费”事件的核心矛盾是权责与收益完全错位:省道由公共财政出资建设养护,通行权归属全体公众,收益却被景区独家截留,形成“政府养路、景区获利、游客买单”的不合理格局。如今,一些地方政府与景区形成利益共同体,占据规则与资源优势。而公众权益分散、维权成本高、话语权弱,“截断道路收费”的乱象长期被默许。
签免责书,能成景区“免死金牌”吗?
观察者网在浏览上述“硬刚稻城亚丁景区截断省道收费”博主的个人社交媒体主页时发现,他曾对全国多个景区设卡拦路行为进行曝光,包括西藏珠峰景区、纳木错景区,云南泸沽湖景区等。其中,关于云南腾冲某景区拦路设卡的视频播放量已近51万。
稻城亚丁景区的通报指出,亚丁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脆弱敏感,大量社会车辆驶入将超出区域生态承载力,破坏生态环境。同时,景区道路通行风险极高。景区核心通行路段全长38公里,山高谷深,拥有32个回头弯,弯道占比超八成,全程临崖临边、路况狭窄险峻。受地理条件限制,该区域无法建设大型停车场等配套设施,道路安全隐患突出。
稻城亚丁风景区 东方IC
5月25日,稻城亚丁景区发布的通报称,涉事工作人员因违规放行该博主自驾进入景区,已被严肃批评并依规处理。景区方面郑重重申,将严格落实生态环保相关规定,严禁社会车辆违规入园,全力守护景区生态环境,保障游客出行游览安全。
据公开报道,该博主最终是在签署一份免责承诺书后,才被允许自驾驶入该路段。由此也引出公众最关心的问题:一纸免责书,真能在法律上成为景区的“免死金牌”吗?
对此,张党伟认为,这类免责承诺书本质上是景区试图将道路通行风险及自身管理责任“外部化”的行为,在法律上不产生免除景区法定义务的效力。无论签与不签,各方的责任仍按过错责任原则划分——景区既然在实际管控中将这条路由自身人员设卡、安检、放行、收费,实质上已将其纳入自身的管理范围,如果事故源于道路本身的问题(坑洼、落石警示缺失、护栏失效、养护不到位等),景区的管理者责任就推不掉;反之,若事故纯系游客违章驾驶、操作不当所致,则后果由游客自行承担。因此,“签了字”不等于把公共道路上的公共安全义务一笔勾销。
值得一提的是,一些消费者的钱花了,但稻城亚丁景区至今拿不出相关收费“依据”,导致消费者投诉无门,权益受损。
张党伟建议,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的渠道追责、追偿或举报:一是向甘孜州发改委提起信息公开申请,因为该部门是对景区内交通收费的审批、定价、成本核算、批复的权力部门;二是向甘孜州公路管理局提起信息公开申请,包括该省道由景区设置卡点、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交由景区统一运营的行政许可文件,以及该许可的法律依据、审批期限等;三是直接向该景区和省道的辖区政府即稻城县人民政府申请公开该政府是否同意将省道纳入景区统一管理并收费的文件。
如何摆脱“车票≈影子门票”的创收模式?
跳出稻城亚丁看,“省道穿景区→事实封闭→强制换乘→车票变相成了第二张门票”,是一条反复出现的暗线:云南泸沽湖曾在省道沿线前置收费引发舆论反弹,山西五台山也被曝出“过境车辆走省道却被要求买门票”,等等。
有分析认为,其根源不在某家景区的“坏”,而在于保护地管控、公共道路管理、文旅经营三方体制交叉处长期留下的权责缝隙和矛盾。
张功赞表示,早年部分地方“省道设卡收费”模式能长期存续,确有监管宽松期的历史遗留因素。但当下的治理环境、监管标准与公众权利意识均已升级,旧的粗放路径已走不下去,景区和地方政府整改是必然趋势。他直言,目前,一些地方出于维稳收益的考量,刻意舍弃科学合规的管理手段,坚持强制摆渡、阻断通行,核心并非生态需求,而是为了通过垄断通行资源,缓解地方与景区的创收压力。
稻城亚丁景区摆渡车 东方IC
公开报道显示:2025年甘孜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71.86亿元,在四川省21个市州中排名第20位,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则创489.62亿元新高;甘孜州作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州和民族自治州,每年都需要中央、省级的各类财政补助数十亿元。
张功赞认为,摆渡车“影子门票”的创收模式,看似补充了财政收入,实则破坏旅游体验、扰乱市场秩序,制约全域旅游可持续发展。类似偏远资源型的景区,未来必须摒弃通道垄断收费的粗放模式,通过升级服务、丰富业态、打造特色体验,培育合规、稳定、可持续的替代营收,而非侵占公共权益牟利。
如果“车票≈影子门票”的模式被逐步压住,稻城亚丁这类资源强依赖型、二次消费弱、地理极度偏远的头部景区,其替代的收入渠道在哪?
纵观国内和国际的一些高山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遗产地,其均有成熟的替代方案:通过预约限流、分时通行、动态车流管控、精准生态监测等精细化管理模式,即可实现减碳护生态的目标,完全无需截断公共省道。
有业内分析称,“(稻城亚丁景区)可通过设置分流车道或实行出入口双向检查:若过路车辆实际为旅游用途,在出口检查时要求补票后再放行;若仅为过境通行,则经双向检查后直接放行。”
张功赞建议,需由上级政府牵头,统筹文旅、交通、林草三大部门建立常态化共管机制、明确权责边界——交通部门守住公共道路的公共属性,负责通行与运维管理;林草部门严守生态底线,落实资源保护管控;文旅部门规范景区经营收费与服务标准。通过各司其职、协同共治,根治“公共道路景区化、公共权益商业化”的顽疾,从根源上消除各类监管暗雷与权责纠纷。
“整改的关键,在于地方政府及景区要有服务精神,从内心里尊重游客,唯有真诚才能到永远。”张功赞说。
针对“如何区分过路车辆是旅游用途,还是过境通行”一事,“建议通过查验当地身份证、当地企业工作证、发货单、承运单等材料,或者直接申领相关通行证件、配合专属通行路口等。”有资深的旅游业研究人士向观察者网指出,“只要想办法,愿意做,再难也会有解决问题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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