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爷将5万元养老钱交由大女儿敏霞(化名),并以其名开户存入银行,两年后她却不认有这张存单。怎么办?近日,上游新闻记者从重庆市巴南区检察院了解到这样一个案例。最终,该院以“支持起诉+庭前调解”模式,不仅帮助刘大爷拿回了钱款,还修补了濒临破裂的父女亲情。专家提醒,老人委托家人保管财务,账户名务必保留在本人名下。
刘大爷的老伴去世后,家人商量将丧事礼金结余的5万元交由大女儿敏霞存入银行,存单开户名为敏霞。后来,刘大爷年事渐高,没有劳动能力和其他收入来源,打算用这笔钱作为生老病葬的开支,没想到敏霞突然翻脸,否认存单存在。刘大爷和其他子女多次与她沟通,村调解委员会也出面协调,但敏霞始终拒不归还。最终,刘大爷在村调解委员会建议下,向巴南区检察院提交了支持起诉申请。
受理案件后,该院迅速展开调查。承办检察官多次往返银行,调取存款凭证、流水及存单底单等关键证据,同时到村委会和当事人家中走访证人、询问当事人。最终查明:5万元确系刘大爷老伴丧事礼金结余,虽开户在敏霞名下,但并非其个人财产;而该存单已于2026年2月被敏霞办理销户手续,取走本息合计51000余元。
“这类家事纠纷,症结在‘钱’,根源在‘情’。如果简单支持起诉、对簿公堂,即便赢了官司、要回钱款,父女反目、兄妹失和的亲情裂痕也可能再也无法修补。”承办检察官表示。为此,巴南区检察院决定将办案重心从“案件办结”转向“矛盾化解”,从“一诉了之”转向“亲情修复”,在法律框架内探索“支持起诉+庭前调解”模式。
2026年4月,巴南区检察院依法向区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指出敏霞未经刘大爷同意擅自取走其全部存款,已严重侵害其财产权益,刘大爷要求返还全部款项的诉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案件进入调解阶段后,检察官与法官一道反复做女儿的思想工作。一方面,通过完整证据链明确告知其拒不归还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耐心引导她换位思考,从养老钱对老人生活保障的重要性、子女赡养的法律义务与道德责任等角度,逐步化解其抵触心理。
日前,经调解,敏霞当场归还刘大爷本金及利息共计51000余元,一家人的关系也没那么紧张了,日子重归安稳。
如若拒绝返还,将导致什么法律后果
如果经过调解,敏霞仍然拒绝归还这笔钱,那么她的行为会导致哪些法律后果呢?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拒不返还财产,具体需根据财产性质、价值及行为情节来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将承担返还原物或赔偿损失、承担违约责任等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一般2万元以上),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构成侵占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若财物并非遗失物,而是处于住宅、柜台等他人占有控制的私密空间,以秘密手段取走拒不返还,可能构成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老人委托家人保管财物,建议这样做
对于刘大爷的遭遇,巴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还提醒,老年人在委托家人保管财物时,账户名务必保留在本人名下,不要轻易将存款、存单、理财等登记在子女名下。
如确需委托代管,可考虑开设联名账户或明确书面约定资金归属,签订简要书面协议,写明资金来源、归属人、使用权限、归还条件等。还要保留礼金记录、存款凭证、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任何涉及资金变动的操作,老人应知情并留存凭证。建议定期核对账户情况,最好有其他子女或信任的第三方如村委会、社区、亲友等参与监督。
若发现子女拒不归还、否认存单、擅自取款,可向村(居)民委员会调解组织、当地检察院、法律援助中心、法院求助。
上游新闻记者 何艳 实习生 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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