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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8号,福建寿宁城关镇解放路一家超市门口。

四个便衣警察把一个人死死按在湿漉漉的水泥地上。

被按倒的人没有挣扎,没有喊叫,而是从嘴角挤出一丝笑,对着压在自己背上的西湖刑警轻声说了两个字:“服了。”

这名西湖刑警后来跟记者说,他抓了那么多年人,头一回听见落网的人跟警察说“服了”。

那语气不像是认罪,更像是下棋输了一盘好棋,有点不甘心,但也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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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了,刘超这个名字压在整个西湖分局的胸口上,沉得像一块搬不动的石头。

刘超1975年出生在温州泰顺县筱村镇,家里最小的儿子,上头有哥哥姐姐,父母把他捧在手心里养大的。

邻居后来回忆,这孩子从小就霸道,村里小孩都不敢惹他,谁惹他他就把谁往死里打。

他名字里的“超”字是他这辈子最得意的东西,后来审讯的时候他还专门跟警察解释过:超,就是超乎常人,我从小就觉得自己跟别人不一样。

1995年他进了部队,被分到徐州某部炊事班。

炊事班要杀猪,别的兵嫌脏嫌累,他抢着干,而且干得特别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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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后来在口供里说,杀猪的时候听见猪叫、看见血喷出来,心里会涌上一股说不清的爽感。

1998年因为屡次违纪嫖娼、调戏女兵,在退伍前几个月被部队除名。

这件事成了他人生的分水岭,他后来反复跟审讯人员提过好几次:要是不开除我,我现在也是退伍军人,有工作有家庭,不会走到这一步。

1999年开春他到杭州,在文三路莱英达大厦当保安。

大年初四晚上,大厦里22岁的女会计刘美娜家里停电,来门卫室借手电。

刘美娜长得漂亮,气质也好,之前跟他打过几次招呼,有一回随口说了句“看什么看,傻乎乎的”。

这句话刘超记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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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口供里说,最烦别人说他傻,从小就不允许任何人说他傻。

那天他喝了酒,刘美娜一个人走进来,他掐住她的脖子,捂住口鼻,一直摁到人不动了。

然后把尸体拖到11楼毛坯房里,拿起工地上工人留下的切肉刀,一块一块分解。

炊事班学的杀猪手艺全用上了,肢解成36块,切口齐整。

大腿根部的肉他刻意多削了几刀,后来被法医注意到了,说凶手在这儿动了心思。

他还想尝尝人肉,割了一块拎到旁边工棚里去煮,结果煤气罐没气才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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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完尸体他用编织袋把尸块塞进大厦副楼的洗手池底下,第二天正常上班,还跟同事借了几千块现金,说家里有点急事。

大年初七有人发现编织袋里渗出来的血水,报了警。

现场一枚血指纹对上了他的身份,人已经跑了。

逃亡的前几个月,他在浙江江山一家旅馆住了几天。

旅馆老板娘打扫房间的时候嫌他懒散,骂了句“傻瓜没钱还出来住旅馆”。

这话又戳在他的死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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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去街上买了一把橡皮棍,又买了去福州的车票算好时间,回旅馆把老板娘骗进房间打昏,塑料袋套头捂死,把尸体塞进床铺下面,拿走她口袋里几十块零钱,拿着提前买好的车票坐大巴走了。

之后整整五年,他流窜浙江、东北、湖北、云南、福建五省十市,专挑年轻女性下手。

他说他给自己定了一条规矩:不杀男人。

他在审讯里解释这句话的时候很平静,他说女人给你感觉很美好,什么都很完美,很漂亮,我就想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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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破坏美好”的逻辑他重复了好几遍,每个字都说得很清楚,像在讲一个他琢磨了很久的道理。

他随身带着三张假身份证,天天练武保持体力,收藏了二三十盘警匪片光碟翻来覆去地看,说是为了研究警察怎么查案。

他还在武汉自制了手枪和子弹,为了试枪,在街上随便对着一个独自行走的女人开了枪。

给他当过同伙的人后来跟警方交代,跟着他干活太吓人了,他杀人分尸的时候一点反应都没有,跟切菜一样。

最让西湖警方憋屈的是他一直在跟他们写信。

八封挑衅信,有的写在杂志封皮背面上,有的写在香烟壳上,从吉林寄、从云南寄、从福建寄,每到一个新地方就寄一封。

信里写他杀人分尸的细节,写他怎么躲过追捕,写你们抓不到我。

逢年过节他还给公安局寄贺卡,有一回他从外地潜回杭州,在清晨6点多穿着迷彩服站在公安局门口看民警上班,他说想看看他们为了抓他忙成什么样。

这话他是笑着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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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也有栽的时候。

他找了几个同伙搭伙干,嫌他们胆小不敢分尸,打算把人卖给警方换6000元赏金。

他真给西湖分局写了封信:先给3000,我就给线索,警察要是猜到人藏在哪,再给3000。

西湖分局将计就计,顺着这条线把他的同伙一个一个抓了回来,又顺着同伙的口供把他这些年在湖南挟持轮奸、在长春持枪杀害多名女性、在云南福建尾随独行女性抢劫强奸杀人的案子全部拼了出来。

五年,十几条人命,全是他一个人干的。

2004年2月8号收网那天,他身上还带着一把上膛的自制手枪,随时随地准备跟警察对射。

但他没来得及掏出来,就被四个警察同时按住。

他趴在地上,嘴角挂着笑,说了句“服了”。

后来杭州中院开庭,他把所有细节都交代了,一边交代一边眯着眼睛笑,说到分尸手法的时候声情并茂,像在讲一段特别得意的往事。

2005年7月28号执行枪决,整个刑场没有家属来,他也没有遗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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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翻完这个案子,最让我脊背发凉的不是分尸细节,不是血指纹,不是八封挑衅信,而是他反复说的那四个字:破坏美好。

他不是因为仇恨杀人,不是因为钱,不是因为被人惹了,他就是单纯地看不惯美好的东西好好地存在在那里。

一个女人很漂亮、很有气质、很完美,他看见了,心里就冒出一个念头:该把她毁掉。

这种恶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解释,没有童年创伤可以推脱,它就是存在的,就这么直挺挺地出现在一个人心里,然后他花了五年把它变成了十几个家庭的至暗时刻。

西湖分局那一任刑警大队长后来退休了,有人问他这辈子最放不下什么,他说杭州那次碎尸案破了,人也枪毙了,但一想起那几封从不同城市寄来的信,他还是觉得脊背发凉。

对此,你们有什么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