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本次抽查共发现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5款,不合格产品涉及电动自行车4款和电动自行车充电器1款,涉及品牌包括绿佳、立马、小羚羊、嘉陵等多个电动自行车品牌。

4批次电动自行车抽检不合格

涉及立马、绿佳嘉陵等多个品牌

通告显示,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此前于2025年期间根据相关规定,开展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其中,抽查共发现不合格电动自行车4款,以及电动自行车充电器1款。

据了解,此次抽检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涉及绿佳、立马、小羚羊、嘉陵等多个品牌。抽检不合格项包括车速提示音、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标识与警示语、布线、导线、对触及带电部分的防护、短路保护、车速限值及其防篡改、整车质量、淋水涉水性能、充电器与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抽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为过充切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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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看,此次抽检结果中,1批次绿佳电动自行车存在车速限值及其防篡改、整车质量、车速提示音、淋水涉水性能、反射器与照明鸣号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标识与警示语、布线、导线、对触及带电部分的防护及短路防护等问题。

1批次小羚羊电动自行车在车速提示音、反射器与照明鸣号装置、标识与警示语、布线、导线、对触及带电部分的防护及短路防护等项目上不符合要求。

1批次嘉陵电动自行车涉及反射器与照明鸣号装置、标识与警示语、布线、导线、对触及带电部分的防护及短路防护等项目不合格;1批次立马电动自行车则在反射器与照明鸣号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标识与警示语、布线、导线及对触及带电部分的防护等项目存在问题。

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销售者信息将记入质量监管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对存在缺陷的产品,相关企业应依法实施召回,召回情况及时报送辖区市场监管部门。

立马、嘉陵相关人员表示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

小羚羊、绿佳暂无答复

针对此次抽查不合格的现象,南都湾财社记者通过公开联系方式联系了上述多家涉事企业。

其中,绿佳、嘉陵客服表示对此事不了解,需要进行上报后由专员进行电话答复,但截至发稿时仍未收到绿佳相关答复;嘉陵专员则回电记者称,需要进一步核实相关不合格产品的情况,待核实后再进行答复

小羚羊则在多次拨打后均无人接听,后续发送相关采访邮件也未收到相关回应。

立马客服则向记者提供了广东区域经理的联系方式,该区域经理向记者表示,由于此次抽查涉及去年的产品,目前暂不清楚具体情况,需要进一步了解。

新国标聚焦火灾风险痛点

对电动自行车作出多项指标最新规定

2025年9月1日,新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正式实施。具体来看,新标准维持旧标准的规定,即具有电驱动功能的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得超过25km/h,并增加超过25km/h时电动机应停止提供动力输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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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防火阻燃方面,新标准中增加了“电动自行车使用的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的要求。并鼓励使用其他不可燃材料代替塑料,从而降低火灾事故的危害程度。

电动机性能方面,新标准增加了电动机空载反电动势以及电感值差异系数等指标要求,从而确保电动机在输入电压达到最大时车速也无法超过25km/h,并且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时转矩限值指标,允许电动机短暂地输出较高扭矩,确保车辆能够应对短距离爬坡等特殊工况,满足消费者正常骑行需求。

在防篡改方面,新标准分别从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三个方面提出防篡改要求。例如电池组防篡改要求电动自行车不应预留扩展车载电池的接口或线路,并且应具有充电和放电互认协同功能,确保电池组与充电器匹配后方可充电、与整车匹配后方可骑行。

此外,2025年年底,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2025年第25号公告,要求各电动自行车指定认证机构对依据旧版标准出具的有效CCC认证证书,于2025年12月1日全部予以注销;对依据旧版标准出具、处于暂停状态且不能恢复有效的CCC认证证书,于2025年12月1日全部予以撤销。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自认证证书注销、撤销之日起不得继续销售。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邱康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