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们关注了荆州市场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很多网友都很关注,详见文章《》。
近日, 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6年第7期)发布, 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3月至4月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调味品、糕点等共7类食品70批次,其中检出不合格食品7批。
其中不合格中有6批是龙眼,所以除去龙眼,其它抽检的合格率还是很高的。
6家水果店 龙眼抽检二氧化硫超标
根据检测结果,这一次6批不合格的新鲜龙眼,来自于5家水果门店和1家连锁超市的门店,不合格的原因就是二氧化硫超标。
按照规定,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二氧化硫残留量在龙眼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g/kg。
全国多地龙眼 都有抽检出类似情况
小编查了下资料,不只荆州,全国多地城市都有检测出龙眼二氧化硫超标的情况。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少量摄入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龙眼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可能是生产企业采用硫磺熏蒸为龙眼保鲜,导致产品中二氧化硫残留。
很多人看到不合格或者超标,第一想法就是指责商家,但二氧化硫超标,可能源头并不在荆州或者其它城市的水果店,而是生产企业。
比如此前,泰国出口的龙眼多用二氧化硫熏蒸和冷藏保鲜处理。因为二氧化硫可有效防止果皮褐变和抑制病原微生物的浸染,但这两年也一直在寻求替代方案。
这里也提醒大家,食用龙眼时,尽量不要用嘴直接咬龙眼外壳。同时,二氧化硫可溶于水中,用流动的水彻底清洗及轻擦龙眼,可除去龙眼皮上大部分二氧化硫。
食品经营者 也有进货查验等义务
虽说龙眼二氧化硫超标,不大可能是本地水果店来操作的,但 食品经营者对所经营的食品安全负第一责任,也有相关的义务需要履行。
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进货查验义务,商家需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食用农产品索取并查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畜禽产品索取并查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同时索取并留存进货票据,建立进货查验记录。
这样做的目的是建立追溯体系, 当抽检出现不合格产品的时候,可以 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执法人员检查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从之前的案例看,对于尽责的商家,处罚一般都较轻,但如果没有履行这些义务,处罚就会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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