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四川甘孜稻城亚丁景区门口,一位名叫“吕大侠V50”的博主与工作人员发生了激烈对峙。
前方道路被一根栏杆拦腰截断,那是S462省道——一条长38公里,由地方财政投资建设、日常养护同样来自地方财政的省级道路。但是,景区告诉每一位途径此地的人:想过?先买票,120元一张。理由?这是景区的“内部道路”。
按照他的要求出示封闭公共道路、强制收费的合法审批文件。工作人员拿不出任何法律依据,僵持多时后,博主最终签署了一份免责承诺书才得以驾车驶入。
次日,景区发布通报,对擅自放行的员工“严肃批评并依规处理”,并掷地有声地宣布:“今后绝不允许社会车辆进入该路段”。然而,对于整个争议的核心问题——景区究竟有没有权力截断省道强制收费,这份通报只字未提。
这出荒诞剧的逻辑链条,清晰得像一面照妖镜:
非法设卡→被博主硬刚→无法出示任何法律依据→最终放行→事后发表通报:打工人顶罪,核心问题一笔带过。
一个多月前,文化和旅游部刚点名批评稻城亚丁摆渡车价格不合理、线路不科学。一个多月后,景区非但没有认真整改,反而变本加厉,连省道都圈进了自己的地盘。这到底整改了什么?整改的只是被发现的那条缝,而不是偷钱的逻辑本身。
一、省道姓“公”,谁给了景区拦路收费的权力?
S462省道全长37.6公里,由地方财政出资建设,日常养护同样由财政承担——2026年度仅小修工程中标金额就达323万余元。也就是说,这条路的每一分钱,都是纳税人的钱。
然而,景区理直气壮地将它划为观光车专属道路,社会车辆一律禁行,想通过?必须购买120元往返摆渡车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九条白纸黑字:“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景区作为营利性经营主体,不是法定的公路管理机构,更没有被授予执法权,其设卡收费行为,已属于公然触犯上位法的越权行为。
根据《公路法》第七十四条,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交通主管部门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如果严格执行这条法律,稻城亚丁景区这笔延续多年的“买路钱”账本,怕是厚得翻不动页。
这条路是你纳税修的,然后有人拦在路中间告诉你:想过?拿钱。你不愿意,他们把跟你讲道理的员工收拾了一顿,路继续拦,钱继续收。这笔“买路钱”收了多久?收了多少?花到哪里去了?没人知道。
二、“安全环保”不是遮羞布:景区对公众的合法通行权,凭什么说扣就扣?
面对铺天盖地的质疑,景区反复给出同样的说辞:生态保护、道路安全——38公里山高谷深,回头弯32个,且位于自然保护区,社会车辆大量进入将会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
平心而论,这些担忧并非全然无理。但担忧是一回事,违法设卡是另一回事。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泽瑞指出,法律允许景区基于安全环保需求实施合理管理,但必须满足多个前提:需要有权威的安全生态评估报告证明确有必要;须优先采取限速、限行、分流等柔性管理手段,而非一刀切封路;管控范围必须严格限定在景区内部区域,不得延伸至公共省道。
这条路的每一寸都是纳税人出资修建的公共资产,它的核心使命是保障通行,不是为景区创收服务的。旅游和过境,分明是两条逻辑。把一条路说成“内部路”,然后拿公共财政的养护、花游客的钱买路,这是典型的“占山为王”,吃相难看至极。
说白了,景区就是以“安全”和“环保”为名,构建一整套强制交易链。游客中心被刻意设置在核心景区38公里之外,形成摆渡车“非坐不可”的刚需,分段计费层层加码,让摆渡车异化成不受门票优惠政策覆盖的“第二张门票”。这不是管理,这是捆绑销售;这不是保护,这是巧取豪夺。
三、同类景区的正面示范:五台山的过境分流,给稻城亚丁上了一课
公共道路遇到景区,难道真的无解?当然不是。山西五台山给出了完美答案。
五台山景区曾被曝出“车辆过省道需交门票钱”,舆论沸腾后,当地迅速整改:在三个入山口专门设立过境服务点,对过境车辆实行登记管理,保障顺利通行,无需购票。
稻城亚丁的管理者不可能不知道这个案例。他们只是不愿意学。因为一旦实行登记分流,那个圈起来的路段就再也收不上钱了。该走的程序你心里比谁都清楚,只是假装看不见。你不是做不到,你是根本不想做。
四、天价摆渡车背后:过度商业化的高原病灶,不止稻城亚丁一处
长期以来,过度商业化、过度收费,把公共资源当摇钱树,已经成为部分景区久治不愈的顽疾。
回看整个“吕大侠V50”事件,有一条最让人愤怒的逻辑线:你在公共道路上犯了法,出了事不想着怎么补救,反而先把那个替你顶雷的打工人拎出来拎一顿,给公众一个交代。这是在履行管理职责,还是在做切割表演?这是在解决问题,还是在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景区核心的责任是管好自己的票务系统、理顺旅游服务边界,让旅游的归旅游,让过境的归过境。而公众真正的诉求,自始至终不过是一条干净的公路而已——不用交过路费,也不必对着一根横在省道上的栏杆,在一家景区前低头。
5月28日,甘孜州已组建由多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专班,进驻景区开展全面核查和靶向整治。但查处本身不是目的,制度性纠偏才是公众真正的期待。
希望这次调查能够触及问题的实质,让景区从此知道,公共财政修的路,不姓“景”只姓“公”,任何企业的景区经营权,都不是侵占公共资源、侵害公众通行权的合法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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