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张蕊 每经编辑:陈俊杰
“孩子的事,是天大的事。在孩子的饮食安全面前,没有‘差不多’,只有‘必须好’。”在5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如此说道。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现场获悉,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教育部,聚焦幼儿园食品安全关键环节,专门制定了《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此同时,市场监管总局同步开展婴幼儿辅助食品“守护成长”提升行动。
孙会川介绍,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幼儿园25万多所,在园幼儿3580多万人。与中小学相比,幼儿园大多实行的是“三餐两点”“三餐一点”的供餐模式,餐次更密、总量更大。再加上学龄前儿童是食源性疾病的易感人群,如果身体不适,又难以准确表达。“因此,幼儿园食品安全不光是家长的关注重点,也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的工作重点。”
发布会现场 每经记者 张蕊 摄
对幼儿园食材采购制定不得突破的“负面清单”
孙会川介绍,规定一共32条,涵盖7个方面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幼儿园供餐模式选择、管理人员配备履职、采购验收、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的责任要求和具体措施,并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作出了一系列严于一般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安排。
具体而言,一是针对幼儿园供餐资质和要求,划出不可逾越的“硬杠杠”。规定明确, 幼儿园原则上应当自主经营、统一管理食堂。确需委托承包的,必须严格设定遴选条件等;确需园外供餐的,必须综合评估供餐能力、运输距离等因素,优先选择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化管理的供餐单位,做到不达标,不进园。
二是针对幼儿园相关从业人员素质,明确必须达到的“及格线”。规定要求,幼儿园要通过培训、考核,进一步强化相关从业人员素质和专业能力提升;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员工职业道德与专业能力培训,提升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辨识、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及从业人员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如监督抽查考核不合格的需立即整改,再次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鼓励各地探索建立从业人员准入制度。
三是针对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设立拆不掉的“防火墙”。规定明确,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要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鼓励幼儿园实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实现全链条视频监控,让风险藏不住,让问题跑不掉。
四是针对幼儿园食材采购,制定不得突破的“负面清单”。规定明确,幼儿园食材供应商应近3年内不得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幼儿园禁止从园外采购散装糕点、汉堡、三明治等食品;禁止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食盐。
五是针对幼儿园餐食加工配送,明确不能走样的“规定动作”。规定要求,餐食从烧熟到食用间隔不得超过2个小时;配送必须使用专用、密闭、保温设施,并对分餐人员提出洗手消毒、佩戴口罩等具体要求。
六是针对幼儿园餐饮具清洗消毒,设立必须完成的“必选项”。规定明确,幼儿园必须设置独立洗消间或隔断场所;餐饮具原则上采用物理消毒方法,不得使用园外集中消毒单位的复用餐饮具;鼓励幼儿园设置消毒房(库),定期开展检测验证。
七是针对幼儿园监管执法工作,亮出带电的“高压线”。规定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对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的监督检查每学期不少于2次;对幼儿园集中用餐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严格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等要求。
“上述制度安排,就是要让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明白——孩子的小饭碗,容不得半点闪失。只有细之又细、严之又严、慎之又慎,才能守护好孩子们的每一餐。”孙会川说。
采购加工方面原则上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
教育部门在督促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幼儿园食堂经营模式、督促园长履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以及强化多方监督方面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对此,教育部体卫艺司司长孙明春表示,规定立足学前教育公益属性和校园安全管理实际,从幼儿园食堂经营、压实关键岗位和强化监督三个层面明确了管理要求:
一是规范经营管理。规定要求幼儿园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统一管理。确需委托承包或实行园外供餐的,必须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食品安全权责,严禁转包、分包,并按规定公示中标企业名单。幼儿园须对外包企业或供餐单位加强管理,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共同排查隐患。园外供餐应综合评估运力与距离,优先选择资质齐全、信誉高、实施智慧化管理和通过相关体系认证的供餐单位。
二是严守加工红线。在采购加工方面,禁止使用亚硝酸盐、散装食用油和散装食盐;禁止制售冷荤类、冷加工糕点、生食类食品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菌、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原则上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确需使用的,须严格控量并纳入日常管控重点。
三是落实陪餐与社会监督。规定要求幼儿园须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有相关负责人与幼儿共同用餐并记录;鼓励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及时研究反馈家长意见建议。同时,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添加剂采购使用等信息,主动接受监督。加强从业人员培训,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及从业人员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
“教育部门将协同市场监管部门推动有条件的幼儿园建设‘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并与监管系统数据互通,实现透明监管,让幼儿园食品安全看得见,让家长放心。”孙明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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