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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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袁雪飞报道 近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解读《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据介绍,《政策措施》的出台,为江苏省扎实推进城市更新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未来,江苏省还将聚力推动出台江苏省城市更新条例,发布江苏省城市更新“十五五”专项规划,推动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据悉,《政策措施》将于6月4日起正式实施,共包括7个部分、23条具体措施。主要聚焦规划、土地、产权、资金、税费、多元参与和审批等方面,涉及优化规划管理、完善供地政策、创新产权归集和不动产登记方式、拓宽融资渠道、落实税费政策、支持多元参与、优化审批流程等内容。
《政策措施》紧扣城市更新实践中反映最集中、诉求最迫切的政策堵点,针对规划适应性不足、灵活土地供应方式约束多、产权归集登记难、审批流程烦琐等问题,逐一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解决方案。
《政策措施》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功能作为政策发力点。支持老旧住宅成套化改造,鼓励运用提高容积率、增配公共服务设施、允许缴存人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提高贷款额度、提供财政补贴等方式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整合闲置房产土地,用于高校学生宿舍、养老托育、社区服务等公益场所建设。
此外,《政策措施》提出,既要积极争取和用好各级财政资金,又要激活经营主体活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在财政资金方面,鼓励统筹省级相关专项资金,创新运用“拨改投”方式,发挥专项债券“自审自发”试点省份优势,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在市场化融资方面,支持探索发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对有经营性收益、使用者付费明确的项目允许采取特许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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