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5月汛期,河南信阳罗山县竹竿镇持续强降雨,竹竿河水位暴涨,山洪风险提前预警,群众本有充足时间转移车辆、规避灾害。但在防汛关键窗口期,朱湖村万店组发生人为故一意封路拦车事件,直接导致村民重大财产损毁,属于典型人祸致灾、失职渎职。

事发期间,村民吴顶英等人受村干部授意,在村内主干道私自设卡封路、故意拦堵通行,强行禁止村民车辆进出转移。乡村道路是汛期避险、财产转移唯一生命线,该违规封路行为,直接掐断车辆避险通道,致使车主完全错失黄金转移时间,无法将两台赖以生存的营运车辆驶离危险区域。

山洪暴发后,村民家中唯一经济来源——后八轮自卸货车、工程铲车两台营运车辆被洪水整体吞没浸泡。车辆整车电路、底盘、发动机、驾驶室全部报废,车身深陷河道、布满淤泥杂物,彻底丧失修复和营运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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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灾害完全可以避免,并非天灾,而是典型的人祸渎职。村干部明知汛期风险严峻,仍授意他人违规封路、人为阻断防汛避险通道,漠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涉嫌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纵容扰民害民。
在全国持续整治基层微腐败、严查村级乱象、压实乡镇防汛责任的高压态势下,该村仍顶风违纪,人为制造安全隐患、坑害百姓,充分暴露当地基层监管缺位、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包庇纵容乱象等严重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伤透民心。
现恳请上级主管部门:
1、实地彻查罗山县竹竿镇朱湖村本次人为封路致灾事件全过程;
2、严肃追责授意封路的村干部及涉事人员违法违纪责任;
3、依法界定权责,督促相关责任人赔偿群众全部经济损失;
4、整治当地基层乱象,杜绝类似人祸再次发生,还受害群众公道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