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西宁5月30日电 (马可欣)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7.9%;长江、黄河干流、澜沧江出省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及以上,湟水河出省境断面年均水质达到Ⅱ类,青海湖湖水水质保持自然状态……5月27日至5月29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全省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指出,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安全形势稳定,生态环境状况总体向好,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
游客畅游坎布拉。人民网记者 杨启红摄
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7.9%(扣除异常沙尘等因素影响),同比提高1.1%,高于国家下达目标1.6个百分点,PM2.5浓度18.6微克/立方米,较2024年下降0.5微克/立方米。主要城市西宁、海东优良天数比例分别为96.2%、96.9%,创历史最高水平。
长江、黄河干流、澜沧江出省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及以上,湟水河出省境断面年均水质达到Ⅱ类,青海湖湖水水质保持自然状态。35个国家考核断面年均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全省县级及以上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保持稳定。
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9.28%,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农用地土壤环境总体稳定。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53%,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0%,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全省8个市(州)城市声环境功能区昼间和夜间达标率分别为93.4%和89.6%,与2024年相比,分别上升2.1个百分点、4.1个百分点。8个市(州)城市区域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48.4分贝,较2024年下降1.3分贝,总体水平等级为“好”。
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原国营二二一厂退役放射性污染物填埋坑、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运行稳定、安全可控。
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游船畅行在丹山碧水间。人民网记者 杨启红摄
起草《青海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实施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排查发现的657个非法排放倾倒点位已完成整治509个。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12%,行政村生活垃圾处理率96.2%。
全省生态质量指数(EQI)为55.32,生态质量类型总体为“二类”,各县(市、区、行委)生态质量指数在35.57—68.80之间,生态质量基本稳定。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安全事故。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方面,“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均顺利完成。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由2021年的95.6%提升至2025年的97.9%,好于规划目标1.6个百分点,PM2.5浓度从20.6微克/立方米下降至18.6微克/立方米,优于规划目标11.4个百分点。地表水国考断面年均水质优良比例连续五年保持100%,是全国唯一省份。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累计减排量分别为14805吨、2721吨、19553吨、2315吨,均超额完成“十四五”减排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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