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我支付宝里没钱
借给兄弟走个账
一天还能拿
几百块钱的好处费”
“把微信银行卡出租
躺着赚快钱”
这一看似“轻松赚钱”的行为
早已触碰法律红线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高发,犯罪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越来越强。不少诈骗分子不再直接实施诈骗,而是转变犯罪模式,利用普通群众的实名账户转移诈骗资金、掩盖犯罪事实。
近期,云南楚雄元谋县公安局侦办的多起诈骗案件中,就有多名群众因贪图小利,参与网络赌博、或出租、出借、出售个人网络支付、社交账户,涉嫌违法,被依法打击处理,这些人触碰法律底线,沦为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犯罪的“工具人”。
日常生活中,部分未成年人、青少年、无业人员,容易被网络上“足不出户、日赚百元”“闲置账户变现”“代收资金高佣金”等虚假兼职信息迷惑。不法分子精准拿捏群众轻松获利的心理,大肆收购、租借个人银行卡、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及收款二维码,以低门槛、高回报为噱头,诱导群众参与“跑分”“代付刷流水”等看似简单的兼职项目。
这些看似毫无风险的“赚钱渠道”,背后全是违法陷阱!不法分子租借、收购群众实名个人账户,全部用于非法犯罪活动。
元谋县涉案的类型主要是利用群众收款账户帮助流转电信网络诈骗的涉诈资金,不法分子通过大量群众个人账户拆分转移涉案资金,规避公安反诈风控核查,代收各类涉诈、涉赌转账资金,彻底掩盖犯罪轨迹,同时利用群众实名账户发布虚假兼职、贷款、刷单等诈骗信息,诱导更多群众上当受骗。这种看似不起眼的“套现兼职”,已经属于明确的违法犯罪行为,代价远超微薄的佣金收益。
一旦被公安机关查处,行为人将面临行政处罚、刑事追责,留下终身违法犯罪记录。该记录会直接记入个人档案,严重影响个人征信,对本人今后升学毕业、报考公职、参军入伍、房贷车贷等金融业务办理,都会造成不可逆的负面影响,甚至会影响家庭成员的政审考核,得不偿失、追悔莫及。
温馨提醒
1、实名账户归个人专用,严禁出租、出借、出售! 银行卡、微信、支付宝、收款码等支付账户属于个人重要金融凭证,仅限本人合法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参与任何陌生资金流转。
2、请广大群众提高法律意识和反诈防范意识,摒弃“躺赚”侥幸心理,坚决抵制各类跑分洗钱、账户租借兼职,妥善保管个人账户及收款码。
3、如发现此类违法招揽信息,或身边有人参与相关违法活动,请及时拨打110报警举报,共同筑牢反诈安全防线!
来源:楚雄政法
责任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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