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姜先生向扬子晚报记者透露,其堂嫂起诉他和前妻李某,要求返还其堂哥姜某为李某购房的资金一案,二审法院已于日前作出终审判决。姜先生表示,法院认定其堂哥与李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且判决他与前妻李某共同返还36万元。
判决书显示,姜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与其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的李某,侵害了王某对财产的共有处分权利,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原告请求返还赠与财产,一审法院予以支持。
法院还表示,姜某赠与李某的房屋,出售后所得房款,通过李某的自认能够证实其中部分房款已用于购置姜先生与李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以及10万元通过存入李某个人账户后又转给姜先生的事实,均能证实姜某赠与的财产已用于李某与姜先生的夫妻共同生活,姜先生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人应与李某共同承担返还责任。判决被告李某、姜先生共同返还原告王某款项360000元。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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