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广西频道

人民网南宁5月30日电 (记者雷琦竣)5月29日,广西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南宁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自治区高级法院已明确涉案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工作从临时个案转为常态化长效机制。

2025年5月,自治区高院联合自治区妇联、教育厅启动涉未成年人案件心理疏导救助项目,并共同制定《涉未成年人案件心理疏导工作规程(试行)》,免费为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成员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广西率先在全国省(自治区)级层面出台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工作规程,为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实践样本。

据介绍,规程中确立了“四大原则”:分别是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自愿原则、保密原则、中立原则。规程明确“两大来源”:一是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执行、司法救助及信访工作中发现有必要进行心理疏导的;二是妇联、教育部门在接待涉及人民法院所审理案件的来访群众时发现有必要进行心理疏导的。规定“适用情形”为:情绪波动影响诉讼、存在极端行为风险、遭受严重心理创伤及其他必要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