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建八局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被撤销。这是一起由并购企业历史业绩造假引发的典型行政处罚案例,揭示了建筑行业资质并购中潜藏的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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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事件核心事实与处罚决定

2026年4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正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撤销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八局)持有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该决定以《建督撤字〔2026〕182号》文件形式发布,并于4月30日主动公开。

二、 事件背景与来龙去脉

并购动机与过程:为快速切入电力工程市场、补齐业务板块,中建八局选择通过并购获取高等级资质这条“捷径”。2025年2月,中建八局完成了对山西宏锦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山西宏锦优”)的吸收合并,并依法承继了该公司持有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目标公司情况:山西宏锦优成立于2021年(原名山西宏锦优设计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3月更名并增资至5000万元。该公司在2024年底至2025年初完成简易注销,其核心资产即为案涉的电力一级资质。

造假行为曝光:住建部在后续的资质动态核查中,对山西宏锦优当初申请该资质时提交的11项代表工程业绩进行了穿透式追溯核查。经核实,这11项业绩全部不属实,属于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行为。虚假业绩包括“格林智慧环保科技(孝义)有限公司2X200MW机组系统建设工程”、“华天新能源220kV变电站新建工程”等多个虚构的电力工程项目。

三、 法律依据与处罚程序

法律依据:住建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撤销决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处罚程序:住建部先向中建八局送达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字〔2026〕53号)。中建八局随后提出了书面陈述申辩,主张其对原公司的造假行为“不知情”。但住建部经复核后认为,资质继承不豁免历史造假责任,申辩理由不予采纳,最终作出了撤销资质的决定。

四、 事件影响与行业警示

对中建八局的直接影响:

直接经济损失:为此次并购支付的资金(据行业估计可能达数千万元)因资质被撤销而“打水漂”。

战略布局受阻:通过并购快速获取电力工程高端市场准入资格的计划落空。

声誉与合规风险:作为大型央企,此事暴露出其在并购尽调环节存在重大疏漏,不仅影响市场声誉,还可能触发国资委《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下的内部追责。

影响范围有限:此次处罚仅针对涉事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中建八局持有的其余700多项资质并未受到影响。

释放的监管信号:

穿透核查,溯及既往:监管态度明确,无论资质经过多少次企业转手,只要其原始取得是通过欺骗手段,后续的持有方仍需承担被撤销资质的后果。这彻底打破了“并购即可洗白历史问题”的侥幸心理。

强化央企投资合规:此事发生在国资委新版《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背景下,为所有央企的并购投资合规管理敲响了警钟。

对行业的启示:

并购尽调必须“穿透”:常规的书面尽调已不足以防范系统性造假风险。未来进行资质并购,必须对标的公司资质的源头进行彻底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向原业主方核实项目真实性、核对政府备案的施工许可与竣工资料、查询住建部“四库一平台”系统数据等。

“捷径”可能是“雷区”:通过并购获取资质虽快,但潜藏着巨大的历史合规风险。此案例警示建筑企业,合规才是企业最硬的护身符,真实的业绩才是资质最值钱的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