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王姐
今天这篇说李清照。说她那场“赢了官司,丢了命”的官司。
“千古第一才女”李清照,晚年再嫁、离婚、打官司,这事儿你们可能听过。可王姐今天要告诉你的是——官司她赢了,婚也离了,可人却倒在了法庭门口。一个写“凄凄惨惨戚戚”的词人,最后用自己的人生,给“愁”字做了最惨烈的注脚。
看官们坐稳了,这篇说的是——一个女人为了自由,连命都可以不要。
公元1132年,临安,李清照49岁。
这是她生命中最黑暗的一年。两年前,丈夫赵明诚病逝,她带着十五车金石文物南渡,一路颠沛流离。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南宋初年临安城“斗米千钱,民多饿殍”,李清照不得不变卖首饰维持生计。
就在这一年,一个叫张汝舟的男人出现在她面前。
据李清照后来在《投翰林学士綦公启》中自述,张汝舟以“仰慕才学”之名接近她,能背诵整本《漱玉词》,更承诺通过官场关系追讨她被劫的文物。在乱世中,一个病弱的半百妇人,面对这样的“甜言蜜语”,很难不动心。
她嫁了。
据南宋胡仔《苕溪渔隐丛话》记载,李清照与张汝舟的婚姻,是绍兴二年的事。
可婚后不过百日,张汝舟就露出了真面目。他频繁索要赵明诚遗存的文物清单,甚至以“代为保管”为名强取《金石录》手稿。发现文物已所剩无几后,便“遂肆侵凌,日加殴击”。
一个写出“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女人,怎么可能忍受这样的屈辱?
一个惊人的决定:告夫
据《宋刑统》规定,妻告夫罪,“虽得实,徒二年”。也就是说,妻子告发丈夫,就算告赢了,自己也得坐两年牢。
可李清照不在乎。她做了一个在当时看来“自毁”的决定——告发张汝舟。
她不告家暴,不告骗婚,她告的是“妄增举数入官”——张汝舟虚报科举应试次数,骗取官职。
这是李清照最聪明的一招。宋代实行“特奏名”制度,屡考不中的举子,如果应举次数达到若干次,可以由皇帝赐予出身、分配官职。张汝舟正是利用这一漏洞,谎报应试次数骗得了功名。
李清照选择告这个罪名,有三重考量:第一,科举舞弊是朝廷严打的行为,容易引起重视;第二,这是刑事重罪,足以斩断张汝舟的仕途;第三,只要张汝舟被定罪流放,她就可以依法提出离婚。
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此案惊动了宋高宗,令监察部门严查。最终张汝舟被“除名,柳州编管”,流放广西。
官司赢了。婚离了。
可代价是什么?按律,妻告夫者,徒二年。
九日牢狱,与那扇门
关于李清照到底坐了多久的牢,史料记载有出入。《宋刑统》规定妻告夫“徒二年”,但据李清照自述,她“居囹圄者九日”。
也就是说,她只关了九天。这里有“曲线救国”的法律操作——按宋代制度,徒刑可以折成杖刑执行;也可能是友人的营救起了作用。翰林学士綦崇礼欣赏她的才气,为她多方奔走,最终让她得以提前获释。
可王姐要告诉你一个民间传说里更扎心的版本——官司打赢那天,她从衙门走出来。赢了,解脱了,可身子早就被那场婚姻掏空了。
据《李清照新传》等学者研究,李清照晚年身体状况极差。南渡以来,先是赵明诚病逝,后是文物散失,再被张汝舟骗婚、家暴,连番打击让她身心俱损。
绍兴三年(1133年),李清照在给友人的信中写道:“病起须已白,独坐空惊暮。”
她的死,不是“当场倒在法庭门口”这种戏剧化的方式。而是像她词里写的那样——“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官司赢了,自由了,可人已经废了。
据学者考证,李清照最终卒于绍兴二十一年(1151年)至二十五年之间,终年六十余岁。她死在杭州,死在一间无人知晓的小屋里。身边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只有那些她拼了命保下来的《金石录》手稿。
“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这首《武陵春》,写的就是她离婚后的心境。
官司赢了,自由了,赵明诚的遗产也保住了。可她想要的从来不是遗产。
她要的,是一个安稳的晚年,一份不被辜负的真心。这些东西,打赢官司是拿不回来的。
遗产官司的真相
关于李清照“争遗产”这件事,王姐觉得需要说清楚。
张汝舟觊觎的不是赵明诚的“遗产”本身,而是那些《金石录》手稿和金石文物的文化价值。对李清照来说,这些东西不是“钱”,是她和赵明诚二十多年的心血,是赵明诚留给她的“魂”。
她要的不是钱,是命。
据史料记载,官司结束后,李清照得以保全赵明诚留下的文物。她将其整理成《金石录》,共三十卷,收录了从上古三代至隋唐五代的碑刻拓本,是中国金石学史上最重要的著作之一。她用了余生十余年,把它编完。
她不是为自己争遗产。她是在替赵明诚,把那本没写完的书,写完。
王姐说
公元1132年,李清照49岁。她再婚,被骗,被家暴,然后亲手把丈夫送进了监狱。
官司赢了,自由了,可她也老了、病了。
她是一个写“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的人。她这一生,最大的悲剧不是再婚,不是离婚,是——她太清醒了。清醒地知道自己被利用了,清醒地知道自己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清醒地知道赢了官司也赢不回人生。
可她还是去告了。因为她宁愿坐牢,也不愿做一个任人宰割的“受害者”。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她这辈子,配得上自己写的这句诗。
(本文依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苕溪渔隐丛话》《投翰林学士綦公启》《宋刑统》《李清照集校注》及相关史料、民间传说综合整理,部分内容为民间传说与稗官野史轶闻,仅供读者猎奇参详。)
我是王姐,只说野史里那些正史不敢说的话。关注我,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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