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布感谢信,感谢市民对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支持与配合。

感谢信指出,自5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以来,全市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已蔚然成风,自觉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文明守法骑行渐成首都文明新风尚。交警部门表示,一盔系平安,小小的安全头盔能够大幅减少交通事故带来的伤亡风险,是关键时刻保护生命安全的“保命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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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交管部门统计,条例实施首日各重点路段电动自行车头盔平均佩戴率达到近80%,较此前有明显提升,部分核心商圈周边佩戴率达到九成以上,外卖、快递等行业从业人员头盔佩戴率接近百分之百。

此前在3月份早高峰观察中,头盔佩戴率约七成。针对未佩戴头盔违法行为,初期将采取教育纠正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最高可处50元罚款。交警部门提醒,驾乘电动自行车请牢记“骑车戴头盔,乘车戴头盔,喝酒别骑车,不闯灯、不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