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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成员当众激烈引战,特殊身份面前,发言分寸到底有多重要

近期,某大型小区几百人的业主公共大群里,一位业委会副主任的一连串发言,让本就胶着的物业选聘、商住管理矛盾彻底发酵,业主群体迅速分裂对立。不少人认可她为小区办事、无偿付出的初心,但也有人提出疑问:顶着业委会成员身份,在公开社群这样情绪化发言,到底合不合适?

先理清整件事的背景:该小区前期物业合同早已到期,到期后,并未终止服务,一直以事实履约的方式为小区提供日常物业管理。今年成立业委会后,双方开启续约谈判,却在核心权责、服务标准等关键条款上始终谈不拢。物业方面表示,业委会提出的续约条件,已经超出了企业正常的履约能力与风险承受范围;与此同时,小区长期存在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的情况,叠加近年人工、电梯维保、公共水电等运营成本持续上涨,项目经营早已持续亏损。物业方因长期亏损、无力承接商住统一管理,正式发函告知即将撤场。

另外,小区积累了大量历史遗留问题:住宅区与商业区长期“分治”,商业区开发商撤走后无人保洁安保、环境脏乱,大量商业业主长期欠缴物业费;此前承诺的58万品质改造资金去向不明、小区监控、电梯、公共设施老化失修;业委会牵头拟定新合同草案,计划走包干制统一小区管理,商业区采取薪酬制,推进新老物业选聘,群内不少业主对方案、流程提出了不同意见。

作为一名长期写物业问题的自媒体,个人认为,这位业委会副主任的发言,初衷有合理之处,但身份站位、表达方式、合规尺度,存在明显不当,完全不符合业委会履职的基本要求。

首先,身份定位有着本质区别。普通业主,有权在群里自由吐槽、表达不满、宣泄情绪;但业委会副主任,是全体业主投票选出的自治管理代表,属于小区公共事务的履职人,一言一行都代表业委会官方公信力,天然带着权力权重和引导作用,和私人发言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哪怕业委会成员全程无偿义务、不拿一分工资、费心费力办事,这份奉献值得所有人尊重,但绝对不是口无遮拦、人身攻击的“免责金牌”。

其次,从法律和官方管理规则来看,发言存在多处明确硬伤。

第一,言语尺度触碰法律红线。在几百人的公开业主群,使用“舔狗”“烂透了”“渣男”这类侮辱、贬低、嘲讽的攻击性词汇,直接否定持不同意见的业主和原有物业,已经超出理性议事的边界,涉嫌名誉侵权。根据《民法典》人格权相关规定、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业委会成员履职必须秉持公正、文明、平等原则,不得侮辱、诽谤其他业主,不得侵害他人合法人身权益。

第二,刻意煽动群体对立,破坏民主自治基础。她将业主正常的程序质疑、方案分歧,直接扣上“鸡蛋里挑骨头、污蔑业委会、带头闹事”的帽子,非黑即白划分阵营、裹挟全体业主站队,本质是变相压制不同声音,违背了业主大会民主协商、依规表决的核心原则。

第三,混淆权责、转嫁矛盾。发言中将上届业委会遗留问题、物业历史过错、商住管理的复杂纠纷全部情绪化捆绑,没有客观厘清权责划分,全程只宣泄情绪、指责对立,没有给出理性解决路径,只会让矛盾无限激化。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发言带来的长远负面影响。

一来,彻底撕裂整个小区的业主信任。小区治理最怕拉帮结派、派系对立,原本只是方案细节的分歧,经过情绪化人身攻击,直接变成私人恩怨,后续停车场改造、公共收益盘活、物业交接等所有长远工作,都会埋下永久的裂痕。

二来,埋下现实法律与履职风险。这类公开过激言论一旦被留存完整证据,被侵权业主有权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属地街道、住建监管部门也可依据规定,约谈整改,甚至依规要求暂停相关业委会成员职务。

三来,消耗了本身正当的诉求价值。客观来说,她提出的统一商住一体化管理、追缴长期拖欠物业费、公示改造资金完整账目、盘活公共收益反哺小区、提升居住品质,这些诉求完全合理合规,也是绝大多数业主的共同期盼。但过激失态的表达方式,直接掩盖了正当初衷,让本该全员支持的好事,变成了一场私人情绪的宣泄闹剧。

说到底,业委会的公信力,从来不是靠嗓门大、态度强硬换来的,而是来自处事公允、程序透明、沟通得体。大家推选业委会成员站出来,是希望平衡各方立场、牵头解决难题,而不是带头吵架、激化矛盾。

小区治理没有永远的对立面,只有不同的立场和诉求。有分歧完全可以摆事实、列明细、晒账目、走正规投票流程,有理有据推进工作。人身攻击、乱扣帽子、煽动对立,永远赢不了争议,最后只会让整个小区全体业主,一起为混乱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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