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御洪涝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吉林省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2026年度汛期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01

关注汛期时间,落实防汛责任

我市法定汛期为6月1日至9月30日,主汛期为7月15日至8月15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根据天气变化和汛情发展,依法适时调整防汛工作安排。请各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防汛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应急组织,备足防汛物资。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汛情提示,加强对家中老人、儿童及特殊群体的安全监护。

02

配合预警传递,保持通讯畅通

各级、各有关部门将通过广播、电视、短信、新媒体等渠道发布预警信息。请各企事业单位建立预警接收和“叫应”机制,确保预警信息第一时间传达至一线班组和全体员工。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官方发布的预警信息,居住在河道周边、低洼易涝区、危旧房屋的居民,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确保第一时间接收到预警及转移通知。

03

排查整治隐患,严禁危险活动

请各企事业单位立即开展防汛隐患排查,加强对在建工地、深基坑、地下空间、老旧管网、低洼易涝区域和防汛设施的隐患排查整治;户外施工项目遇极端天气时要果断停止作业,及时撤出人员。请广大居民不要在河道、水库、塘坝等行洪区域内游泳、垂钓、露营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04

服从转移指令,确保生命安全

当政府发出人员转移指令时,是对生命安全的保护性措施。请各企事业单位无条件配合做好人员疏散转移工作,特别是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优先保障弱势群体安全。请广大居民务必顾全大局,听从基层组织或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及时、有序转移至安全地带;未接到通知前,不要擅自返回危险区域。

05

注意日常防范,掌握避险技能

请各企事业单位定期检查维护排水防涝设施和应急供电系统,商场、地下车库等地下空间要备好挡水设施,必要时果断采取禁入措施。请广大居民学习掌握防汛减灾避险知识,暴雨期间尽量减少外出,远离电线杆、广告牌和不明积水路段;驾车遇积水过深路段,切勿强行通过;雷雨天气请勿在大树下避雨;居住在低洼处的居民,请提前准备好挡水板、沙袋等防汛物资。

06

遵守防汛纪律,维护公共秩序

汛期,请各类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不破坏防汛设施。对拒不执行防汛指令、阻碍防汛抢险、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让我们携手同心,共同筑牢防汛安全屏障,守护美好家园。

长春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5月31日

来源:中国吉林网综合自长春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编辑:刘星彤

主编:曲翱   监制:陈尤欣

统筹: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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