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竞舟新闻)

一年一度的考试季

即将拉开序幕

5月31日,我市发布

《关于加强2026年中高考期间

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告》

决定在2026年6月6日至6月10日(高考)、6月19日至6月21日(中考)、7月3日至7月5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加强噪声污染监督管理。

具体内容如下

通告

一、在居住区、文教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全面暂停核发夜间施工作业证明。除抢修、抢险类应急施工经建设工程主管部门报备并对外公示外,各建筑施工单位当日19:00至次日07:00止一律停止施工,停止可能产生噪声、光污染等影响考生夜间学习休息的施工活动。全市高中、初中等学校周边在建工地昼间停止打桩、混凝土浇筑、电锯切割等噪声施工作业。

二、考试期间,相关考点周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停止可能产生噪声干扰考生考试的生产、生活等活动。

三、考试期间,在相关考点、文教区、居住区等区域周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严格控制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音响音量,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在居民集中的地带和学校附近,22:00后停止产生噪声的营业活动。

五、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及商业经营活动中,严禁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以及其他持续反复产生发出高噪声行为。

六、严格控制广场舞、健身等露天娱乐集会活动使用的音响设备及器材音量,严格遵守公共场所管理有关活动区域与时段规定,严防噪声扰民。

七、在居住区、文教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严禁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宇等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严禁夜间在居民集中区装卸货物。

八、严格控制机动车辆喇叭噪声扰民,禁止机动车辆在禁鸣区域(路段)鸣叫喇叭。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须遵守本通告,并有权对噪声污染行为进行监督。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噪声投诉全市统一投诉受理电话:12345,也可按噪声分类直接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噪声分类受理部门及举报投诉电话如下:

1.工业噪声

市生态环境局:2025210;定海分局:2023202;普陀分局:3059944;岱山分局:4473536;嵊泗分局:5081762。

2.房建市政工程施工噪声

市住建局:2283026;定海区住建局:8127528;普陀区住建局:3020627;岱山县住建局:4485092;嵊泗县住建局:5596130。

3.商业经营性活动和烟花爆竹燃放及车辆喇叭噪声等社会生活噪声

市公安局及各县(区)分局:110。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182262;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550780;普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3053333;岱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4480815;嵊泗县住建局:5070379。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舟山市城市管理局)

舟山市教育局

舟山市公安局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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