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彦写这个故事,表面看是高干子弟抢女人,骨子里讲的是一群人怎么把老实人逼到没处说理。刘红兵追忆秦娥,送饭、送戏服、送演出机会,外人看着是痴情,实际上每一步都是明码标价。他要的不是爱情,是征服感,是那种"我想要的东西没有拿不到"的爽。这种人在八十年代确实多,家里有点背景,看普通人家孩子就像看货架上的商品。楚嘉禾更阴。她嫉妒忆秦娥不是一天两天,从练功房到舞台,处处被压一头。但她不直接动手,而是借刀杀人。最狠的那场戏,让封潇潇"恰好"撞见刘红兵从忆秦娥房里出来,还端着洗脚水。这个细节太毒了。八十年代的人懂,一个女人让男人端洗脚水意味着什么,跳进黄河洗不清。楚嘉禾算准了封潇潇的文人骨头——他宁可信谣言,也不会去当面问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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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潇潇后来疯了。不是夸张,是真的小脑萎缩,医学上说得通。一个唱老生的好嗓子,天天灌酒,剧团不要他,台上站不住,最后连人都认不全。这种死法比杀了他还残忍,因为每一步都是他自己选的,又好像每一步都没得选。

忆秦娥的沉默才是全书的病根。她从小被舅舅打,被剧团排挤,早就学会了闭嘴。刘红兵逼婚,她不说不要;封潇潇误会,她不解释;楚嘉禾使绊子,她装看不见。心理学家说的"回避型依恋"就是这个意思,不是不想争,是不会争,一争就要面对更大的伤害,不如缩起来。这种性格放在现在叫社恐,放在那个年代叫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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