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说他认识一个人。多年前一场群架,他那一方失手打死了人。警察把所有参与者带回现场,说"例行调查,完了就能回家",让他们按当时的位置站好。所有人都老老实实站了回去,只有这个人,悄悄往后退了几步。
其他人都被判了刑。他没事。
这就是客观真实与法律事实的区别。
最近撤档的电影《监狱来的妈妈》,原型叫赵晓红。2009年,她在西安的出租屋里和丈夫因支床的琐事吵了起来。她退到客厅,拿起水果刀,一刀刺中丈夫胸部。主动脉破裂,造成其当场死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了她十五年。
电影的卖点是四个字:长期家暴,反抗失手。赵晓红本人也是这么说的。
但网友翻出了陕西省高院的终审裁定书,全文没有出现"家暴"二字。法院对她提出的"被打"辩解不予采纳。舆论一边倒:法院都没认定家暴,那她就是在撒谎,在洗白,在消费死者。
但"法院没认定"不等于"根本不存在"。
法律上的"无法认定"和事实上的"不曾发生"是两回事。
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曾梳理过2017到2020年的1073份涉家暴离婚判决书,法院正式认定家暴的,只有6%。而71%的判决书上写的是"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
并不是家暴没发生,而是它发生在关着门的房间里,没有证据,很多人不敢报警。
我见过的家暴受害者,有人在被打期间发朋友圈晒恩爱。她们的羞耻感和恐惧,旁人很难理解。
今年四月,我在大连一家24小时健身房遇到了一件事。
健身房的保洁阿姨是钟点工,每天3小时,十分偷懒。我目测她躺在更衣室长椅上睡了2小时,然后用擦过马桶的抹布擦我们放化妆品的梳妆台。
我拍了照发给店长,没人理。要停车码,微信发好几次不回,电话也不接。好不容易接通电话,店长阴阳怪气地说:"我就奇怪,这种事怎么都发生在你身上?"
他把"发生了什么"偷换成了"你有问题"。于是,他没有了责任。
这个逻辑太熟悉了。
店长的潜台词:你有问题,所以你活该。
而赵晓红也许真的被家暴过,也许没有。真相只有她和上天知道。
她也很可能自身有过错。
但我们应该知道一件事:
没被认定的,不等于没发生。没被看见的,不等于不存在。
当一个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无论自身是否存在过错,都理应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要让自身遭受侵害的事实,能够被司法体系看到。
文字为作者原创手工写作。配图使用 AI 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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