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在网上刷到个事儿,真是让人又好气又好笑。
一姑娘去四川九寨沟玩,刚啃完根烤肠,看见路边摆着面镜子。周围也没人,也没个牌子写着不能用。她就顺手对着镜子扒拉了两下头发,补了点口红,前后也就几十秒的功夫。
结果你猜怎么着?刚收拾完要走人,突然旁边窜出来一个人,管她要2块钱“照镜费”!
姑娘当时就懵了。这路边随便摆个镜子,也没个收费提示,照一下还得给钱?这跟明抢有啥区别?她不干,把这事儿发网上了。说本来开开心心出来玩,好心情全给搅和了。
景区那边后来也回应了。说已经联系当事人道歉了,批评教育了那个居民。理由听着更离谱:说是因为姑娘在烤肠摊旁边梳头发,居民怕头发丝掉食品里,才随口说了那么一句。
随口一句?等人家照完了再跳出来要钱,这叫随口一句?
我就想替姑娘问一句,这理儿在哪儿摆着呢?你要真怕头发掉食品里,人家梳头的时候你咋不吭声?非得等人家弄完了,才蹦出来要这个“照镜费”?这招儿玩得挺熟啊。先不声不响摆个镜子,等游客用了,再冒出来收钱。这跟钓鱼有啥两样?
两块钱确实不多,谁也不差这点钱。但这口气咽不下去啊。出来玩图个啥?图的就是个舒心。结果在景区里,连照个镜子都得提心吊胆,生怕掉哪个坑里。
其实啊,这事儿往深了说,还真不是两块钱的事儿。咱们国家的《价格法》里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经营者卖东西或者提供服务,必须明码标价。你连个收费的牌子都不挂,等人家消费完了再狮子大开口,这妥妥的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别说两块钱,就是两毛钱,这种“隐形消费”的套路也是违法的。
而且,这种“小恶”在旅游圈里还真不是个例。前有稻城亚丁把公共省道圈起来收摆渡车费,后有长白山把摆渡车票和门票强制捆绑销售。这些景区里的“毛细血管”乱象,就像一颗颗老鼠屎,坏了一锅好汤。
游客千里迢迢奔赴人间仙境,不是为了被这些不起眼的小摊小贩当“冤大头”宰的。九寨沟作为咱们国家的5A级顶流景区,有着得天独厚的山水风光。可越是这种金字招牌,越得在细节服务上守住底线。
一面免费的镜子,本该是景区人文温度的体现;结果现在倒好,成了个别商户敛财的工具。这种杀鸡取卵的短视行为,消耗的是整个景区的信誉。
最后我想问问大家,如果你去旅游遇到这种“隐形刺客”,你会选择忍气吞声给这两块钱,还是像这位姑娘一样硬刚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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