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燕、彭德亚同志
申请辞去有关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5月28日湄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和《湄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有关规定,湄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陈燕同志申请辞去湄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彭德亚同志申请辞去湄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城建环境资源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湄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湄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名单
(2026年5月28日湄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彭德亚为湄潭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陈 燕的湄潭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魏大钊的湄潭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湄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6年5月28日湄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潘克勇为湄潭县财政局局长;
朱永兵为湄潭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决定免去:
田 群的湄潭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丁 亮的湄潭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湄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6年5月28日湄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文灿为湄潭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冉 林为湄潭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夏世丽的湄潭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胡宗杰的湄潭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来源:微美湄潭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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