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84年,丁小丽跨上马建军的偏三轮,把那块我熬了三个月夜班换来的上海牌手表摔进泥水里,骂我一辈子是个没出息的临时工。

我抹了把脸上的雨水,扯了厂里的合同,坐上了去新疆的绿皮火车。

九年后,我穿着四个兜的军装,坐着县武装部的吉普车回到镇上。

大家都说我风光了,说马建军败光了家产,丁小丽活得连狗都不如。

回乡第五个晚上下着暴雨,有人死命砸我家大门。

门一开,我看清外头那个人,手里的茶缸子差点掉在地上……

一九八四年的夏天,空气里总是飘着一股焦糊味。那是县农机厂翻砂车间传出来的,混合着机油和汗水的酸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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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河站在冲天炉旁。炉火烧得通红,把他的脸映得像涂了一层厚厚的朱砂。

他手里的铁锹不停地翻动着黑色的型砂。汗水顺着脊梁沟往下淌,裤腰带处湿了一大片,结出了白花花的盐霜。

林长河是个临时工。在这个县城,临时工就是地上的土,谁都能踩一脚。正式工坐在办公室喝茶看报纸,林长河在车间里吃土。

他不在乎。他在攒钱。

车间角落的破木箱子里,放着一个空的午餐肉罐头盒。里面塞满了皱巴巴的纸币,最大的是十块的大团结。

他每天晚上在车间加夜班,为了那点加班补助,眼睛熬得像兔子一样红。

厂里的老师傅老王路过,吐掉嘴里的烟屁股。

“林长河,你这么拼,命不要了?”

林长河没抬头,手里的活没停。“王师傅,我得攒钱。”

“攒钱娶媳妇?”老王嘿嘿一笑,露出满嘴黄牙。“丁小丽那丫头可不简单,你这临时工的身份,悬。”

林长河不说话,手上的劲儿更大了。

丁小丽是纺织厂的。她走路的时候,两条辫子在背后晃来晃去,像两只受惊的小鹿。

她喜欢穿那种带着小碎花的的确良衬衫,领口总是洗得干干净净。林长河觉得,她是这个县城里最亮的色彩。

八月的一个礼拜天。

林长河揣着那个罐头盒,去了十字街的百货大楼。

柜台后面,售货员正用鸡毛掸子扫灰。林长河盯着玻璃柜里的那块上海牌手表。表盘亮晶晶的,金属表带闪着银光。

“同志,拿这块表我看看。”

售货员斜着眼看了看林长河。他身上还有股去不掉的机油味,脚上的解放鞋裂了个口子。

“一百二十五块,有票吗?”

林长河从兜里掏出一叠钱,还有一张托人换来的手表票。

表拿到手里的时候,林长河觉得手心在冒汗。他小心地把表装进红色的小纸盒里,像是捧着一个易碎的梦。

他在纺织厂门口等丁小丽。

太阳快下山了,天边烧起了一片红霞。

丁小丽出来了。她今天没穿碎花衬衫,换了一件崭新的蓝色百褶裙。

林长河迎上去,从怀里掏出那个红盒子。

“小丽,送给你的。”

丁小丽停下脚步,没接。她看着林长河,眼神里闪过一丝复杂的东西。

“林长河,你攒了多久?”

“三个月。”林长河咧开嘴笑,露出一口白牙。

这时候,街角传来了一阵刺耳的引擎声。

一辆军绿色的偏三轮摩托车轰鸣着停在他们身边。车上的年轻人摘下墨镜,露出一张白净的脸。

他是马建军。县里马局长的宝贝儿子。

马建军穿着一件带拉链的夹克衫,脚上的皮鞋擦得锃亮。他没下车,两只脚支在地上,歪着头看着林长河。

“哟,这不是农机厂那个翻砂的吗?”马建军嗤笑一声。“送礼呢?拿出来瞧瞧。”

林长河没理他,只是看着丁小丽。

“小丽,你戴上试试,一定好看。”

丁小丽还是没动。她看了一眼那辆威风的偏三轮,又看了一眼林长河裤子上的补丁。

“林长河,你把表拿回去吧。”丁小丽的声音很轻,却很冷。

“你不喜欢?”林长河愣住了。

“不是不喜欢。”丁小丽往前走了一步,压低声音。“林长河,你一辈子打算就这么翻砂?一个月拿那几十块钱的临时工工资?你给不了我想要的生活。”

马建军在一旁起哄。“林长河,你知道小丽下周去哪儿上班吗?供销社!我爸一句话的事。你呢?你能带她去哪儿?去你家那间漏风的草房吃咸菜?”

丁小丽伸手接过那个红盒子。

林长河以为她回心转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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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丁小丽只是当着马建军的面,把盒子打开。她看都没看那块表,随手往旁边的水沟里一扔。

“噗通”一声。

水沟里积满了黑色的臭水。红盒子打了个旋,沉了下去。

“你走吧。以后别找我了。”丁小丽说完,转身跨上了马建军的偏三轮。

马建军得意地吹了个口哨,一拧油门。摩托车冒出一股青烟,带着丁小丽扬长而去。

灰尘扑了林长河一脸。

他站在原地,看着水沟。黑水面上浮着几颗油星子。

他走过去,卷起袖子,把手伸进冰冷恶臭的黑水里。

摸了半天,他把那个盒子捞了上来。盒子烂了,手表沾满了黑泥。他用袖子仔细地擦着表盘,可是泥水已经渗进去了,秒针卡住,不走了。

林长河把坏掉的手表揣进兜里。

第二天,他没去厂里上班。他回了家,把家里的一只大公鸡杀了。

林长贵看着弟弟。“长河,你这是干啥?”

“哥,我要去当兵。”

“当兵?去哪儿?”

“新疆。”

林长贵叹了口气,没再说话。他知道弟弟的脾气,那是头撞南墙也不回的主。

一九八四年的冬天,林长河坐上了西去的列车。

火车吐着白烟,在戈壁滩上走走停停。

窗外是一望无际的荒凉。没有树,没有草,只有被风吹得乱滚的石头。

林长河坐在车厢连接处。那里风大,冷得让人打哆嗦。他从兜里掏出那块坏掉的上海牌手表,看着表盘上的裂纹。

他把表往窗外一扔。

金属在荒野上闪了一下,消失在漫天的风沙里。

新兵连的日子像是在地狱里磨出来的。

新疆的风很大。那风里带着细碎的沙子,刮在脸上像刀割。

林长河在风沙里练习匍匐前进。手肘磨破了,沙子钻进肉里,化了脓。他用剪刀剪开烂肉,用酒精一擦,疼得全身发抖,没叫一声。

老班长看着这个黑瘦的兵。“林长河,你不累?”

“累。”林长河趴在地上,嘴里全是沙子。“累了就不想家了。”

他其实没想家,他只是不想那个县城。

第二年,他去了边防哨所。

那里海拔高,连氧气都是稀罕物。每天巡逻,都要爬过几座雪山。

冬天的时候,大雪封山。半年的时间,哨所和外界断了联系。

林长河学会了抽烟。那种大沙漠里的土烟,劲儿大,抽一口直冲天灵盖。

他在信里告诉林长贵,他在新疆挺好的,长高了,也壮了。

林长贵给他回信。信写得很慢,寄到哨所的时候,已经是三个月后了。

信纸发黄,带着一股老家旱烟的味道。

林长贵说,老娘身体还行。

林长贵说,丁小丽生了个娃,是马建军的。马建军现在整天带着帮二流子在县里胡混。

林长河看完信,把它折成一个小方块,塞进鞋底。

巡逻的时候,他的脚底踩着这封信,走过冰河,走过荒漠。

一九八八年,林长河立了功。他在一次边界巡逻中,救下了掉进冰缝的战友。

他被送去军校进修。

穿上绿呢子军装的时候,他站在镜子前。

镜子里那个人,脸膛紫红,眼神冷得像冰块。

他不再是那个在农机厂翻砂的林长河了。

一九九三年的秋天,林长河拿到了一个月的探亲假。

他现在是营长。少校军衔。

他提着个军绿色的帆布包,下了火车。

县城变了。街道宽了,街边的墙上贴着彩色画报,录像厅里传出港台歌曲的旋律。

林长河没坐公共汽车,他步行往家走。

他的步伐很快,军靴踩在水泥地上,发出很有节奏的响声。

路口停着几辆黄色的大发面包车,拉客的人大声吆喝。

林长河走进那条熟悉的窄巷子。

林家的老屋还在,只是墙根处长满了青苔。

林长贵正在院子里修理那辆破烂的三轮车。他抬头看见一个穿着整齐军装的军人走进来,愣了一下。

“同志,你找谁?”

“哥,是我。”

林长贵手里的扳手掉在地上,砸在脚面上都没觉得疼。

“长河?长河回来了!”

老娘从屋里颤巍巍地走出来。她的眼睛几乎看不见了,手摸着林长河肩膀上的军衔。

“长河,这回不走了吧?”

“娘,我休假。还得回去。”

晚饭的时候,家里很热闹。

邻居们都听说了,林家的二小子当了大官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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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妈带着她那个当会计的儿子也来了。王大妈盯着林长河的军装,眼睛直放光。

“哎哟,长河,这回可真是光宗耀祖了。看这少校,得管多少人呐?”

林长河只是喝酒。酒是县城老酒厂出的,一股糙味,但他觉得顺嗓子。

“长河,你还记得丁小丽不?”王大妈压低声音,语气里带着一种掩饰不住的兴奋。

林长河握着酒杯的手没动。

“她咋了?”

“惨呐。”王大妈拍着大腿。“马建军那小子,根本不是个东西。马局长前年进去了,马家就塌了。马建军不干正事,迷上了赌钱。把家底都赔光了,现在还欠着高利贷。”

林长贵在旁边插话。“听说马建军现在天天在家打她。”

“何止是打呀。”

王大妈说。“前几天我路过她家门口,看见丁小丽坐在台阶上哭,半边脸都是青的。马建军在那儿骂,说当初要不是为了那个正式工名额,谁愿意娶她这个纺织厂的破烂货。”

林长河没说话。他脑子里浮现出那个在水沟里被打湿的红色盒子。

那盒子早就烂透了。

“她在那儿上班呢?”林长河问了一句。

“下岗喽。”王大妈撇撇嘴。“供销社倒闭了。她现在在菜市场门口摆摊卖菜,还得躲着那些收债的。真是现世报,当初她那副狂样……”

林长河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

他在家住了几天。

每天早上,他都会去县城的小操场跑五公里。

街上的人都盯着他看。他的军姿太扎眼,在这个逐渐变得浮躁的小城里,他像是一根坚硬的定海神针。

他在街上遇到过马建军。

马建军已经秃顶了,穿着件松松垮垮的西装,胳膊底下夹着个公文包,满身烟味。

马建军也看见了林长河。他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缩了缩脖子,想绕着走。

林长河没拦他,甚至没正眼看他。

两人擦肩而过的时候,马建军脚底下一个趔趄,差点摔在泥坑里。

回乡的第五个晚上。

大雨像盆里的水直接扣了下来。

雷声在云层里滚来滚去,像是有无数辆坦克在头顶开过。

林长河坐在灯下,给远在新疆的战友写信。

窗外风声很大,把老槐树吹得东倒西歪,树枝抽打在房檐上,像是有鬼在敲门。

“咚!咚!咚!”

砸门声响起来。那不是树枝撞击的声音。

那是有人在拼命捶打林家的大门。

林长河放下笔。

“长贵,去开门。”老娘在屋里喊。

林长贵披着衣服去开院门。不一会,他急匆匆地跑回来,脸色煞白。

“长河,你快出来看看。那是……那是丁小丽。”

林长河站起身。他没有穿军装外套,只穿着一件绿色的军衬衫。

他走到门口。

雨幕中,一个女人缩成一团。

她手里搂着一个瘦巴巴的孩子。

丁小丽没打伞,浑身湿透了。衣服粘在身上,显得整个人更加单薄。

她的头发乱得像一团草,脸上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

她看见林长河,身子抖了一下。

那种眼神,林长河在边境遇到濒死的野狼时见过。绝望,带着一点最后的疯狂。

她没进屋。她跪在院子里的泥水里。

“长河,救救我。”

林长河看着她。

九年了。

她脸上的碎花的确良已经褪了色。她的眼睛里再也没有了那种像小鹿一样的光。

“你有事找马建军。”林长河的声音很平静,像是一口深井。

“马建军要把我卖了……”丁小丽的声音嘶哑,每一个字都带着血腥气。

她死死地拽住林长河的裤脚,指甲陷进布料里。

然后仰起头,看着这个曾经被她狠狠踩在脚下的男人,绝望地喊出了一句让林长河心脏骤停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