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原伪县长被依法判处死刑
整理徐厚冰
广德沦陷后,划归汪伪安徽省第七行政督察区,由黄平兼任行政专员,设立宣郎广三县联合行政公署,驻广德城内。日伪于县城、誓节渡等交通要道驻军设据点,强制民众申领良民证,推行奴化伪化治理,横征暴敛,强征粮物,大肆搜刮民间物资。
汪伪广德县长彭为贤在任期间(1941.6-1942.12),残酷镇压地方抗日武装与爱国群众,肆意破坏抗日活动、欺压百姓,致使当地民生凋敝,其罪恶行径,在解放后,经人民审判得以清算。
一、判决书
现依据相关档案,将吉水县人民法院对原伪广德县长彭为贤的判决书原文抄录如下:
枪决恶霸彭为贤等罪犯布告
吉水县人民法院布告
(刑字四八号)
查反革命罪犯彭为贤,封建中枢分子,握有伪要权,进行反人民反革命工作,穷凶极恶。任伪广德县县长时,杀死人命三条,滥行摊派中饱,供其豪华奢侈,操纵派系,祸害人民。解放后犹继续作恶,隐瞒枪支不交,并经常秘密开会,污蔑政府法令,企图破坏群众与政府间的关系,捣乱革命秩序。
该犯等为我公安机关捕获归案,经审讯终结,对上述罪恶事实,供认不讳,确为法纪所不容。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本首恶必办原则,处以极刑;经呈准备案,兹将该犯等验明正身,绑赴刑场,执行枪决,合行布告通知。
审判长:赵恩民
一九五一年三月
二、人物简介
彭为贤(1902-1951),吉水县(今属江西省吉安市县)人。
1926年南京民国大学(今湖南大学前身)肄业,1930年加入国民党。曾任伪瑞金、广德等县县长,邓县科长,贵州、江苏省府视察员,第三战区政治委员会视察员,吉安县国民党党部委员等。1945年3月被国民党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三年。1951年被镇压。
写有诗词《除夕感怀》《疑问》《偶感》《感世四叶》等,纪实散文《江南纪行》等。
【编后语】
彭为贤叛国附逆、残害百姓、屡作恶端,最终伏法受诛。其结局彰显国法威严,也印证了汉奸罪人终将被历史与人民审判、遗臭万年的必然结局。
【参考文献】 ①吉水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吉水县志(1876-1985)》,新华出版社,1987年,第347页。 ②广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纂《广德县志》,方志出版社出版,1996年,第400页。 ③立煌《皖报》1945-03-19第3版。
指 导 黄 朋,中国抗战史研究学者,宣城市文史研究会理事; 盛良君,中国古文化研究学者,传拓非遗传承人。 主 编 徐厚冰,安徽省网络作家协会会员,宣城市文史研究会会员。 声 明 文中信息、图片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私信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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