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乘摩托车、
电动自行车时,
佩戴头盔
是守护生命的一道重要防线,
能在最危险的时刻救人一命。
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获悉,为全力压降“涉摩”“涉电”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即日起至8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九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据交管部门发布的事故数据
截至5月14日,今年全市已发生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38起,导致人员伤亡的事故也时有发生。其中骑乘人员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引发的事故占比高达84.21%,意味着每五起事故中就有四起以上与“没戴头盔”直接相关。从事故发生区域来看,渠县、大竹县、宣汉县、达州高新区为事故多发地。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8月31日为集中整治期,将重点严查九类交通违法行为——不戴头盔、无证驾驶、酒醉驾、随意变道、闯红灯、逆行、超员、飙车炸街、非法加装遮阳伞;此后进入长效巩固阶段。整治重点时段锁定“一早一晚”、周末、学生上放学、农村赶集日、民俗活动日、红白喜事以及暑假返程高峰。重点路段则覆盖城区主要路口、学校医院商圈周边、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及事故多发区域。
此外,公安交管部门还将联合市场监管、邮政管理、城管执法等单位,加大对快递外卖骑手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定期通报并约谈相关企业。农村地区将充分发挥“电子劝导”作用,按照“一喊、二劝、三处罚”原则,把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纳入村规民约管理。
达州公安交管提醒广大市民
头盔一戴,安全常在。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务必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戴好头盔”
不是为了应付交警检查
而是为了您的人身安全
作为一名“骑士”
必须戴好头盔再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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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达州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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