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内容:】
上周五周会主要和小伙伴们一起学习了最高法防范和惩治家庭内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六则、江西民法典案例八则、山东高院代书遗嘱案例一则、上海虹口法院涉未成年人案例八则。
另周知,未来两周橙子外出参加培训,无法组织召开本庭周会,所以周会栏目暂停更新两周。
1.主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防范和惩治家庭内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2026年5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防范和惩治家庭内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链接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微信账号。
案例1离婚后一方非必要处分个人财产并以收入减少为由要求降低抚养费的,依法不予支持
——张某甲诉张小某抚养费纠纷案
案例2放任再婚配偶对未成年子女实施家庭暴力的,依法变更抚养关系
——赵某诉朱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
案例3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再次虐待儿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王某虐待、拒不执行裁定案
案例4放任同居人员虐待未成年子女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黄某某虐待、故意伤害、王某某虐待案
案例5对虐待残害未成年人犯罪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文某某故意伤害、虐待案
案例6多部门协同构建快速发现、干预虐待、性侵儿童犯罪工作机制
——田某某虐待、猥亵儿童案
2.主题:江西民法典典型案例八则
2026年5月28日,江西省高院、江西省检察院联合发布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链接来自江西法院微信账号。
目录
1
通过遗嘱设立公益性助学金的善举应受法律保护
——某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与某银行合同纠纷案
2
“夜爬”项目管理者未消除周边隐患导致游客受伤应承担赔偿责任
——李某与某公司、某保险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
3
短视频“流量劫持”行为构成侵权
——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与某陶瓷店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4
养老机构失职致高龄老人坠楼应担责
——张某与某颐养院服务合同纠纷案
5
套取信用卡资金转贷他人的行为无效
——许某与宋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6
对于缺失家庭监护的未成年人可申请公职监护
——村委会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
7
出借微信账号给他人使用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夏某与贾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和解案
8
成年子女不得因家庭不睦而拒绝赡养父母
——叶某、伍某与叶乙赡养纠纷案
周会时和小伙伴们重点学习了案例一,该案中,遗嘱人先后订立了公证遗嘱和打印遗嘱, 订立的第二份遗嘱形式存在瑕疵,但是能够通过先后遗嘱稳定的核心意愿表达、遗嘱见证人的陈述等,判断确实系公民的真实意思表示,法院依法确认遗嘱具有法律效力。之所以重点学习这个案例,主要是目前的审判方向是不要对遗嘱形式过于苛求,即便形式上存在瑕疵,如果能够结合其他证据认定确系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还是要认定有效的。
3.案例:山东高法代书遗嘱案例一则
2026年5月22日,山东高法微信账号发布案例《形式瑕疵代书遗嘱效力的正确认定》,链接来自山东高法微信账号。
又是一个遗嘱无效的案例,确切地说,又是一个代书遗嘱无效的案例。我之前就说过,代书遗嘱是被认定无效概率最高的遗嘱形式了,没有之一。这个案例中,”翻车“的原因出在见证人。案涉代书遗嘱虽有两个见证人,但上述代书遗嘱签订后,被告刘某乙(注:继承人之一)在其与刘某甲(注:同为继承人)的通话录音中自认见证人李某与其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庭审中被告刘某乙及见证人李某虽不认可双方有债权债务关系,但未提供相应反驳证据予以证实。故李某属于与继承人刘某乙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关于如何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可以参考
4.主题:上海虹口法院未成年人案例八则
2026年5月26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涉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审判白皮书(2020-2025)》及八起典型案例,链接来自上海虹口法院微信账号。
案例一:父母未依约探望未成年子女的,子女有权起诉要求父母探望
——杜小某与杜某甲探望权纠纷案
案例二:文身服务提供者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属于违法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
——桑小某与彭某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
案例三:确定未成年人监护人时,应在法定顺序框架下依次审查潜在监护人之资格并尊重未成年人意愿
——谢某、毛某申请变更监护人案
案例四: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可依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王小某等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案例五:支付抚养费一方经济能力确有下降的,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张某甲与张小某抚养费纠纷案
案例六:确定子女由父母哪一方直接抚养时,应丰富调查手段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杨某与陶某离婚纠纷案
案例七:在文娱活动中适用自甘风险原则,不能免除场所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史小某与顾某、甲公司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
案例八:因教育机构责任导致未成年人被侵权的,未成年人可结合实际伤情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贾小某与某幼儿园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
其中案例五和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防范和惩治家庭内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一对照学习,同样是要求降低抚养费,一个是经济能力确有下降的,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另一个是离婚后一方非必要处分个人财产并以收入减少为由要求降低抚养费的,依法不予支持,看罢不由得敢看,人和人真的是不一样的。
案例七和案例八都是涉及未成年人侵权案件中责任划分问题的,又夹杂自甘风险原则及未构成伤残能否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情况,值得重点研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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