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松涛 通讯员 麻鑫鑫 郭江平

近年来,濮阳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以党建联建为牵引,推动“检察蓝”+“警察蓝”双蓝深度协作,探索形成“三融合三提升”工作机制,努力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追赃挽损的实战效能,累计挽回经济损失约2.19亿元。

融合思想,提升政治站位“统领力”。该院将追赃挽损工作纳入院党组年度重点攻坚项目,实行“一把手”挂帅。成立检察长担任组长的追赃挽损领导小组,先后召开10余次部署会与推进会,做到党建任务与业务目标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工作中,主动与公安机关加强沟通,通过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建工作交流会、同堂业务培训等方式,不断加深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统一“定罪与追赃并重”的执法司法理念。

融合机制,提升协同作战“战斗力”。该院与公安机关制定《检警党建联建重点任务清单》,通过组织生活“联”过、业务培训“联”上、信息资源“联”享、工作难题“联”克等举措,推动检警协作从“业务对接”到“组织融合”的迭代升级。在此基础上,双方进一步出台《追赃挽损检警协作实施细则》,细化案件受理、提前介入、联合调查、资产处置、后续监督等环节操作规范、时限要求,为一线办案提供清晰实用的标准化指引,努力将党建政治优势转化为追赃挽损工作的制度合力和实践效能。

融合效能,提升群众满意“公信力”。该院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党性锤炼引领个案攻坚。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在办案一线亮身份、亮承诺、亮标准,尤其是在追赃挽损重大案件中,支部书记靠前指挥,党员先锋勇挑重担,以“双轨制”同步追踪涉案资金走向,确保追赃挽损工作全程在线、不留死角。同时,建立办案效果动态评估机制,通过定期收集分析追赃挽损数据、回访案件当事人等方式,对办案质效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动态修订完善协作细则,确保机制与办案实践相适应,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司法获得感。

审核:张松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