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底,安徽合肥包河区的一条城市道路上,一辆价值数百万的奥迪R8跑车在执勤警车的清晰目视范围内,堂而皇之地逆向行驶。司机在逆行的同时故意反复猛踩油门,让车辆发出撕裂空气的巨大轰鸣声,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炸街”。
执法人员随后将车辆拦下,用专业噪音检测设备进行了现场测量。这辆车的噪音峰值达到了125.7分贝,全程平均值也稳定在120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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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分贝相当于手持电锯在你耳边半米处作业的声音,正常人在这种环境下暴露3分钟就会出现剧烈耳痛,长期接触会造成不可逆的永久性听力损伤。而我国机动车出厂时的强制噪音限值标准只有80分贝。也就是说,这辆车的噪音超标了57%,是铁证如山的非法改装车辆。
最终的处罚结果很快公布了。交管部门认定驾驶员存在两项违法行为:一是逆向行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二是非法改装车辆造成噪音污染,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第47条,罚款200元。两项合并执行,共计罚款400元,记3分。
涉事驾驶员当场承认了错误,口头承诺会改正违法行为,然后就把车开走了。整个过程中,没有任何关于扣押车辆、强制要求恢复车辆出厂状态的官方通报。
很多人说,这处罚太轻了。当着警车的面公然逆行,还故意炸街挑衅,这已经不是简单的交通违法了,这是对法律尊严和执法权威的公然漠视。
有人拿出了同期浙江台州的案例做对比:同样是开跑车逆行,台州那位保时捷车主因为还言语威胁了他人,最终被处以行政拘留。于是很多人问,合肥这个司机虽然没有威胁人,但他在执法者眼皮子底下违法的这种挑衅行为,难道性质就不恶劣吗?
这里我先客观地说一句: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内,合肥警方的这个处罚其实已经是顶格处罚了。
合肥这个司机,虽然行为很嚣张,但他确实没有做出这些过激行为,也没有抗拒执法。所以警方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对他处以行政拘留,只能按照交通违法和噪声污染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但合法,不代表合理;合规,不代表有效。
这才是问题的核心。400元人民币对于不同收入水平的人来说,分量是天差地别的。对于一个月薪五千的普通打工人来说,400元可能是他一周的伙食费,是他要省吃俭用才能攒下来的钱,罚一次他会记很久,下次绝对不敢再犯。但对于一个能开得起几百万奥迪R8的车主来说,400元可能就是一杯顶级咖啡,一顿普通的商务午餐,甚至连他一脚油门烧的油钱都不止。
当罚款的金额对于违法者来说已经无关痛痒的时候,它就不再是一种惩罚,而变成了一种“付费许可”。相当于在告诉这些人:你只要花400块钱,就可以在马路上逆行一次,就可以在居民区炸街一次。这才是公众真正愤怒的根源。我们愤怒的不是执法者不依法办事,我们愤怒的是公共安全和公共安宁,被定了一个如此廉价的价格,而且这个价格只对穷人有约束力。
除了处罚力度,另一个争议最大的点就是:为什么不扣车?
很多网友质疑,既然已经认定是非法改装车辆,为什么不当场扣押?为什么不强制要求车主把车恢复到出厂状态?眼睁睁看着这辆随时可能变成马路杀手的非法改装车开走,这不是纵容吗?
关于这一点,我其实能理解执法人员的难处。面对这种大马力的超级跑车,如果强行进行拦截,风险是极高的。司机一旦慌了神,或者干脆破罐子破摔踩油门逃窜,车辆极易失控,到时候可能会撞到无辜的路人,造成无法挽回的悲剧。这个责任,谁也承担不起。
但理解难处,不代表不能提出质疑。执法的安全性,不能成为执法不作为的借口。
现场不能强行追截,不代表事后不能处理。警方完全可以通过车牌锁定车辆和车主,通知车主在规定时间内到交警队接受处理,并在处理期间暂扣车辆,直到车辆完全恢复出厂状态并通过检测为止。
而在这次事件中,我们没有看到这一步。司机当场交了罚款,签了个字,就把那辆非法改装车开走了。这给公众传递的信号是什么?是“只要我不反抗,哪怕我开着非法改装车违法,也不会有什么严重后果”。这种被动执法,比处罚力度轻本身,危害更大。因为它消解的是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针对愈演愈烈的“飙车炸街”乱象,全国各地已经开始动真格了。山东菏泽直接从源头开刀,一举取缔了27个非法改装车辆窝点,行政拘留45人,斩断了这条黑色产业链;西安交警开展夜间突击检查,仅仅一个晚上就查处了40辆炸街车,并且倒查追责了为这些车辆提供改装服务的企业;重庆更是明确规定,对深夜在居民区周边炸街、情节严重的,直接予以行政拘留。
马路不是赛车场,更不是有钱人炫富耍酷的舞台。公共安全和公共安宁是我们每一个人最基本的权利,它不应该被明码标价,更不应该成为少数人特权的牺牲品。